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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小兒咳喘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37021193

生產企業: 山東昊福藥業集團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咳喘靈顆粒
小兒咳喘靈顆粒
亞葉酸鈣片
亞葉酸鈣片
主要成分

麻黃、石膏、苦杏仁、瓜蔞、板藍根、金銀花、甘草。輔料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為亞葉酸鈣。其化學名稱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氫-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穀氨酸鈣鹽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生產企業

山東昊福藥業集團製藥有限公司

江蘇恒瑞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37021193

國藥準字H200004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1.主要用作葉酸拮抗劑(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劑。2.用於預防甲氨蝶呤過量或大劑量治療後所引起的嚴重毒性作用。3.由葉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4.與氟尿嘧啶聯合應用時,用於治療晚期結腸癌、直腸癌。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2歲以內一次1克;3至4歲一次1.5克,5至7歲一次2克,一日3~4次。

1.作為甲氨蝶呤的“解救”療法,一般采用的劑量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時一次,連續2日。根據血藥濃度測定結果控製甲氨蝶呤血藥濃度在5×10-8mol/L以下。2.作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劑量5-15mg(1/3~1片),視中毒情況而定。3.用於巨幼細胞貧血,每日口服15mg(1片)。4.與氟尿嘧啶合用時,口服20-30mg/m2體表麵積,在氟尿嘧啶用藥半小時後口服。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很少見,偶見皮疹、蕁麻疹或哮喘等過敏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宣肺、清熱,止咳、祛痰。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1.主要用作葉酸拮抗劑(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劑。2.用於預防甲氨蝶呤過量或大劑量治療後所引起的嚴重毒性作用。3.由葉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細胞性貧血。4.與氟尿嘧啶聯合應用時,用於治療晚期結腸癌、直腸癌。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注意事項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4.高血壓、心髒病患兒慎用。脾虛易腹瀉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熱,止咳平喘為主,可以在小兒發熱初起,咳嗽不重的情況下服用,若見高熱痰多,氣促鼻煽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6.咳嗽久治不愈,或頻咳伴吐,應去醫院就診。7.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8.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 過敏體質者慎用;3. 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象;4. 與葉酸拮抗劑同用,應先於後者給藥46小時;5. 用藥期間應避免飲酒;6. 老年患者應酌情減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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