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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6707

生產企業: 山東仁和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利巴韋林。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輔料為:丙二醇、吐溫一80、乙醇。

生產企業

山東仁和製藥有限公司

遼寧新高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6707

國藥準字H2016308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局部外用,噴於患處,每日2次;花斑癬,療程2周;其他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療程2~4周。

副作用

過敏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藥理作用

可見食欲減退,胃部不適,嘔吐,輕度腹瀉,便秘等胃道反應;偶有頭暈、睡眠差等反應,並可導致紅、白細胞及血紅蛋白的下降。

可見燒灼感,偶見瘙癢、皮疹等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哺乳期婦女、肝功能異常者慎用。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對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響。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為避免複發,皮膚念珠菌病及各種癬病的療程至少2周,足癬至少4周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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