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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利巴韋林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6707

生產企業: 山東仁和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巴韋林顆粒
利巴韋林顆粒
異煙肼片
異煙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利巴韋林。

本品主要成份為:異煙

生產企業

山東仁和製藥有限公司

山西雲鵬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6707

國藥準字H1402076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1.異煙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異煙肼單用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預防: |(1)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 |(2)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3)正在接受免疫抑製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係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 |(4)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5)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用法用量

本品用溫開水完全溶解後口服。1.用於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連用7天。2.用於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連用7天。

口服預防:成人一日0.3g,頓服;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一日總量不超過0...

副作用

過敏者禁用。

發生率較多者有步態不穩或麻木針刺感、燒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圍神經炎);深色尿、眼或皮膚黃染(肝毒性,35歲以上患者肝毒性發生率增高);食欲不佳、異常乏力或軟弱、惡心或嘔吐(肝毒性的前驅症狀)。發生率極少者有視力模糊或視力減退,合並或不合並眼痛(視神經炎);發熱、皮疹、血細胞減少及男性乳房發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經毒性引起的抽搐。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1.異煙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治療,包括結核性腦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異煙肼單用適用於各型結核病的預防: |(1)新近確診為結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 |(2)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PPD)強陽性同時胸部X射線檢查符合非進行性結核病,痰菌陰性,過去未接受過正規抗結核治療者。|(3)正在接受免疫抑製劑或長期激素治療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網狀內皮係統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術等患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 |(4)35歲以下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陽性的患者。|(5)已知或疑為HIV感染者,其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試驗呈陽性反應者,或與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密切接觸者。

藥理作用

可見食欲減退,胃部不適,嘔吐,輕度腹瀉,便秘等胃道反應;偶有頭暈、睡眠差等反應,並可導致紅、白細胞及血紅蛋白的下降。

本品是一種具有殺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藥,本品隻對分枝杆菌,主要是生長繁殖期的細菌有效。其作用機製尚未闡明,可能抑製敏感細菌分枝菌酸(mycolicacid)的合成而使細胞壁破裂。

注意事項

哺乳期婦女、肝功能異常者慎用。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對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響。

1.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定期檢查肝功能;3. 避免飲酒;4.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5. 兒童用藥需嚴格按體重計算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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