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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7020218

生產企業: 山東魯抗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可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複方氨酚烷胺片
複方氨酚烷胺片
主要成分

利福平。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片含對乙酰氨基酚250毫克,鹽酸金剛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黃10毫克,咖 啡 因1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2毫克。輔料為:澱粉、糖粉、硬脂酸鎂。

生產企業

山東魯抗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

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7020218

國藥準字H2202541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可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適用於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幹、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複。

禁忌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可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適用於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對乙酰氨基酚能抑製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熱鎮痛的作用;金剛烷胺可抗“亞一甲型”流感病毒,抑製病毒繁殖;咖 啡 因為中樞興奮藥,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痛效果,並能減輕其他藥物所致的嗜睡、頭暈等中樞抑製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過敏藥,能減輕流涕、鼻塞、打噴嚏等症狀;人工牛黃具有解熱、鎮驚作用。上述諸藥配伍製成複方,可增強解熱、鎮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種症狀。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腦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癲癇病史患者慎用。 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7.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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