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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7020218

生產企業: 山東魯抗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可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片
利福平片
頭孢地尼分散片
頭孢地尼分散片
主要成分

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地尼。

生產企業

山東魯抗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

廣東博洲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7020218

國藥準字H2010014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可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對頭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消化鏈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奇異變形杆菌、普魯威登斯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體炎、急性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竇炎;腎盂腎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內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門周圍膿腫、外傷或手術傷口的繼發感染;毛囊炎、癤、癤腫、癰、傳染性膿皰病、丹毒、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炎、甲溝炎、皮下膿腫、粉瘤感染、慢性膿皮症;眼瞼炎、麥粒腫、瞼板腺炎。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用水分散後口服或直接吞服。成人服用的常規劑量為一次100mg,一日三次。兒童服用的常規劑量為每日9-18mg/kg,分三次口服。劑量可依年齡、症狀進行適量增減,或遵醫囑。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據國外臨床試驗數據,在使用本品治療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應(包括實驗室數據異常)的報告。主要不良反應為消化道症狀(110例,0.80%),如腹瀉或腹痛;皮膚症狀(31例,0.23%),如皮疹或瘙癢。主要的實驗室數據異常包括穀丙轉氨酶(126例,0.92%)和穀草轉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細胞增多(41例,0.30%)。其餘詳見內部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有關妊娠期的用藥,其安全性尚未確立。對孕婦或懷疑有妊娠的婦女,用藥要權衡利弊,隻有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哺乳期婦女用藥應權衡利弊,隻有在利大子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兒童用藥:對體重過低的早產兒、新生兒的用藥安全性尚未確立。老年用藥: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時應特別注意以下方麵,並根據對患者的臨床觀察調整劑量和給藥間隔:1、由於身體機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現不良反應。2、由於維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會有出血傾向。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麻風、非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黴素(靜脈)可聯合用於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黴素聯合方案可用於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於無症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於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對頭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肺炎球菌、消化鏈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奇異變形杆菌、普魯威登斯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體炎、急性支氣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竇炎;腎盂腎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內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門周圍膿腫、外傷或手術傷口的繼發感染;毛囊炎、癤、癤腫、癰、傳染性膿皰病、丹毒、蜂窩組織炎、淋巴管炎、甲溝炎、皮下膿腫、粉瘤感染、慢性膿皮症;眼瞼炎、麥粒腫、瞼板腺炎。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 對青黴素類抗生素過敏者慎用;2. 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需調整劑量;3. 避免與酒精同服;4.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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