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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米高(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奇米高(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奇米高(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奇米高(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016

生產企業: 北京天衡藥物研究院南陽天衡製藥廠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奇米高(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奇米高(鹽酸洛美沙星膠囊)
藿香正氣顆粒
藿香正氣顆粒
主要成分

鹽酸洛美沙星

蒼術、陳皮、厚樸(薑製)、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廣藿香油、紫蘇葉油。

生產企業

北京天衡藥物研究院南陽天衡製藥廠

四川同人泰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016

國藥準字Z2007303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於暑濕感冒,頭痛身重胸悶,或惡寒發熱,脘腹脹痛,嘔吐泄瀉。

用法用量

1.細菌性支氣管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3g,一日2次,療程7~14日。2.急性單純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一日1次,療程7~10日;複雜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日1次,療程14日。3.單純性淋病: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4.手術感染的預防:口服一次0.4g,手術前2~6小時服用。

開水衝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禁用。2.孕婦、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本品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係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複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等。3.胃腸道細菌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腹腔、膽道、傷寒等感染。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解表化濕,理氣和中。用於暑濕感冒,頭痛身重胸悶,或惡寒發熱,脘腹脹痛,嘔吐泄瀉。

藥理作用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2.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其中光敏反應較其他常用喹諾酮類多見。4.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5.偶可發生:(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3)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4)關節疼痛。

注意事項

1.腎功能減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據減退程度調整劑量。當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時該藥劑量調整為:第一劑仍予0.4g,此後0.2g,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應注意監測肝功能。3.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權衡利弊應用。4.喹諾酮類藥物品種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對任何一種喹諾酮類過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對本品的吸收影響少,可空腹亦可與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長達7~8小時,治療一般感染時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較重,或

1. 飲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 有高血壓、心髒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孕婦或正在接受其 它治療的患者,均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 服藥三天後症狀未改善,或出現吐瀉明顯,並有其他嚴重症狀時應去醫院就診。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虛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 長期服用應向醫師谘詢。 7.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 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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