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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拉定顆粒
頭孢拉定顆粒

頭孢拉定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頭孢拉定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2022035

生產企業: 荊州市津奉藥業發展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嚴重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拉定顆粒
頭孢拉定顆粒
克拉黴素片
克拉黴素片
主要成分

頭孢拉定。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黴素。

生產企業

荊州市津奉藥業發展有限公司

麗珠集團麗珠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2022035

國藥準字H1096022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嚴重感染。

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小時1次,感染較嚴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總量不超過4g。兒童按每公斤體重一次25~50mg/kg,每6小時1次或12小時等量分次服用,嚴重病例可增至每公斤體重一日75mg~100mg。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時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6~14日。2.兒童:口服,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體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時1次;體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時1次;體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5~10日。

副作用

對本品及其他頭孢菌素類禁用。

1.對本品或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3.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紊亂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療者禁用。 4.某些心髒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動過緩、Q-T間期延長、缺血性心髒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6個月以下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成分

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支氣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嚴重感染。

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藥理作用

本品不良反應較輕,發生率也較低,約6%。惡心、嘔吐、腹瀉、上腹部不適等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藥疹發生率約1%~3%,假膜性腸炎、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周圍血象白細胞及中性粒細胞減少、頭暈、胸悶、念珠菌陰道炎及過敏反應等見於個別患者。少數患者可出現暫時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轉移酶、血清堿性磷酸酶一過性升高。

1.藥理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對革蘭陽性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製作用,對部分革蘭陰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軍團菌和部分厭氧菌如脆弱擬杆菌、消化鏈球菌、痤瘡丙酸杆菌等也有抑製作用,此外對支原體也有抑製作用。 本品特點為在體外的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但在體內對部分細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紅黴素強。本品與紅黴素之間有交叉耐藥性。 本品的作用機製是通過阻礙細胞核蛋白50S亞基的聯結,抑製蛋白合成而產生抑菌作用。 2.毒理 本品除體外染色體畸變試驗一次是弱陽性另一次為陰性結果外,其他體外致突變試驗如沙門菌/哺乳動物細胞微粒體試驗、細菌致突變頻率試驗、大鼠肝細胞DNA合成測定、小鼠淋巴瘤測定、小鼠顯性致死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均為陰性。 生育、生殖研究表明,雌性、雄性大鼠給用克拉黴素160mg/kg/日(以體表麵積計,是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1.3倍),對大鼠動情期、生育能力、分娩及子代的數量和存活率均無影響。給予猴子口服克拉黴素150mg/kg/日(以體表麵積計,是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2.4倍),出現胚胎喪失。 動物長期毒性研究未證實克拉黴素有致癌性。

注意事項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10%,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2.本品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者須減少劑量或延長給藥間期。3.應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銅法測定尿糖時可出現假陽性反應。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 2.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分鍾)者,須作劑量調整。常用量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劑0.5g,以後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與紅黴素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 4.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的治療。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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