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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氨苄顆粒
頭孢氨苄顆粒

頭孢氨苄顆粒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頭孢氨苄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2022033

生產企業: 荊州市津奉藥業發展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咽峽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氨苄顆粒
頭孢氨苄顆粒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為頭孢氨苄。化學名稱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甲酸—水。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黃5mg。

生產企業

荊州市津奉藥業發展有限公司

湖南馬王堆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2022033

國藥準字H4302183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咽峽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於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劑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袋),一日4次,最高劑量一日4g(8袋)。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根據腎功能減退的程度,減量用藥。單純性膀胱炎、皮膚軟組織感染及鏈球菌咽峽炎患者每12小時500mg(4袋)。2.兒童劑量:口服,每日按體重25~50mg/kg,一日4次。皮膚軟組織感染及鏈球菌咽峽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病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後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生持續性周圍神經病變。 2. 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有: (1) 胃腸道反應, 如惡心、食欲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 味覺改變、口幹、口腔金屬味等。 (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 (3)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瘙癢等。 (4)中樞神經係統症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等。 (5)其他有發熱、陰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複。

禁忌

成分

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咽峽炎、中耳炎、鼻竇炎、支氣管炎、 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本品為口服製劑,不宜用於重症感染。

用於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藥理作用

1.惡心、嘔吐、腹瀉和腹部不適較為多見。2.皮疹、藥物熱等過敏反。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3.頭暈、複視、耳鳴、抽搐等神經係統反應。4.應用本品期間偶有出現腎損害。5.偶有患者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Coombs試驗陽性。溶血性貧血罕見,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偽膜性結腸炎也有報告。

注意事項

1.在應用本品前須詳細詢問患者對頭孢菌素類、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過敏史,有青黴素類藥物過敏性休克史者不可應用本品,其他患者應用本品時必須注意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存在交叉過敏反應的機會約有5%~7%,需在嚴密觀察下慎用。一旦發生過敏反應,立即停用藥物。如發生過敏性休克,須立即就地搶救,包括保持氣道通暢、吸氧和腎上腺素、糖皮質激素的應用等措施。2.有胃腸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菌藥物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很少產生偽膜性腸炎)者以及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本品。3.對診斷的幹擾:應用本品時可出現直接Coombs試驗陽性反應和尿糖假陽性反應(硫酸銅法);少數患者的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皆可升高。4.當每天口服劑量超過4g(無水頭孢氨苄)時,應考慮改用注射用頭孢菌素類藥物。5.頭孢氨苄主要經腎排出,腎功能減退患者應用本品須減量。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致癌、致突變作用: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現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 2、使用中發生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本品可幹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幹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麵部潮紅等。 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蓄積,應減量使用,並作血藥濃度監測。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續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念珠菌感染者應用本品,其症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8、厭氧菌感染合井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9、治療陰道滴蟲病時,需同時治療其性伴侶。 10、重複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 11、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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