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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平胃丸
香砂平胃丸

香砂平胃丸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香砂平胃丸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2021058

生產企業: 華潤三九(黃石)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溫中和胃。用於不思飲食,胃脘滿悶或泛吐酸水。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香砂平胃丸
香砂平胃丸
短肽型腸內營養劑
短肽型腸內營養劑
主要成分

蒼術、厚樸(薑製)、木香、砂仁、陳皮、甘草。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主要成分為:水解乳清蛋白、麥芽糊精、植物油、礦物質、維生素和微量元素等。成分標示值(每100ml液體由25g粉劑衝調而成)(詳見說明書)

生產企業

華潤三九(黃石)藥業有限公司

Milupa GmbH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2021058

注冊證號H2017017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溫中和胃。用於不思飲食,胃脘滿悶或泛吐酸水。

本品適用於胃腸道功能有損失,而不能或不願進食足夠數量的常規食物以滿足機體營養需求的應進行腸內營養治療的病人,主要用於代謝性胃腸道功能障礙、胰腺炎、感染性腸道疾病、放射性腸炎及化療、腸瘺、短腸綜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危重疾病、嚴重燒傷、創傷、膿毒症、大手術後的恢複期、營養不良病人的手術前喂養、腸道準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口服或管飼喂養在潔淨的容器中先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劑完全溶解後,再加冷水至500ml,輕輕攪拌混勻即可。管飼喂養時,先置一根喂養管到胃、十二指腸或空腸上端部分,正常滴速為每小時100-125ml(開始時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給予2000kcal(4袋)即可滿足機體對營養成分的需求。高代謝病人(燒傷、多發性創傷),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適應機體對能量需求的增加。對初次胃腸道喂養的病人,初始劑量最好從每天1000kcal(2袋)開始,在2-3天內逐漸增加至需要量。劑量和使用方法根據病人需要,由醫師處方而定。

副作用

1胃熱嘔吐者(表現為惡心嘔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煩、舌紅苔黃等)。  2素體陰虛者(表現為形體消瘦、兩顴發紅、心煩少眠、盜汗、口燥咽幹、舌紅少苔等)以及年老體弱者。  3慢性肝炎並發黃疸、脾腫大者。

攝入過快或嚴重超量時可能會出現惡心、嘔吐、腹瀉和腹痛等胃腸道不適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為營養支持用藥,具體使用由醫師處方決定。兒童用藥:1.不能用於1歲以內的嬰兒;2.不宜作為1~5歲兒童的單一營養來源;3.使用時應根據病人情況由醫師處方決定。老年用藥:本品為營養支持用藥,可用於老年患者。

成分

溫中和胃。用於不思飲食,胃脘滿悶或泛吐酸水。

本品適用於胃腸道功能有損失,而不能或不願進食足夠數量的常規食物以滿足機體營養需求的應進行腸內營養治療的病人,主要用於代謝性胃腸道功能障礙、胰腺炎、感染性腸道疾病、放射性腸炎及化療、腸瘺、短腸綜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危重疾病、嚴重燒傷、創傷、膿毒症、大手術後的恢複期、營養不良病人的手術前喂養、腸道準備。

藥理作用

目前尚未檢索到本品的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1孕婦及過敏體質者慎用。  2脾胃陰虛者慎用(其表現為食欲不振,口幹舌燥,手足心熱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虛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5高血壓、心髒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重度胃痛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7服用本品症狀加重,或出現其他嚴重症狀時,應停藥並及時去醫院診治。  8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膩、煎炸食物和海腥發物,並且不宜進食過飽,以免加重脾胃負擔,不利於脾胃功能的恢複。  9服藥期間忌情緒激動及生悶氣。  10服藥期間應注意休息,不宜勞累。

1. 嚴格按照醫囑使用;2. 過敏者禁用;3. 避免與藥物同時服用;4. 儲存於陰涼幹燥處;5. 開封後需冷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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