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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齊特片
格列齊特片

格列齊特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格列齊特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1515

生產企業: 北京京豐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格列齊特片
格列齊特片
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主要成分

格列齊特。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法骨化醇。化學名稱:(5Z,7E)-9,10-開環膽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生產企業

北京京豐製藥有限公司

南通華山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1021515

國藥準字H2000006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1.佝僂病和軟骨病。 2.腎性骨病。 3.骨質疏鬆症。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用法用量

口服。開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後根據血糖水平調整至一日80mg~...

1.骨質疏鬆症:首劑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劑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體重20kg以上的兒童無腎性骨病者:1μg/天。為了防止高血鈣的發生,應根據係列化指標調節阿法骨化醇的劑量。服藥初期必須每周測定血鈣水平,劑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數成年患者的劑量可達1-3μg/天。當劑量穩定後,每2-4周測定一次血鈣。對於骨軟化症患者,不能因為其血鈣水平沒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療效指標,如血漿堿性磷酸酶水平,可作為調整劑量更有用的指標。

副作用

偶有輕度惡心、嘔吐,上腹痛、便秘腹瀉,紅斑、蕁麻疹血小板減少,粒性白細胞減少,貧血,大多數於停藥後消失。

1.禁用於高鈣血症、高磷酸鹽血症(伴有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者除外),高鎂血症。 2.具有維生素D中毒症狀。對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對維生素D及類似物過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慎重掌握服用量,從少量漸增,以免過量服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妊娠動物攝入過量維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婦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藥時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因高齡者生理機能低下,要仔細調整服用量。

成分

用於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1.佝僂病和軟骨病。 2.腎性骨病。 3.骨質疏鬆症。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藥理作用

本品口服後,在肝髒迅速代謝為1α,25-(OH)2D3,對鈣、磷代謝和骨骼生長有重要影響,其藥理作用同維生素D。

注意事項

1.2型糖尿病患者在發生感染、外傷、手術等應激情況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滲性糖尿病昏迷時,應改用胰島素治療。2.不適用於1型糖尿病患者。3.與抗凝藥合用時,應定期做凝血檢查。4.本品劑量過大、進食過少或劇烈運動時,應注意防止低血糖反應。5.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必須定期檢查患者血糖、尿糖。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腸道鈣磷吸收,所以應監測血清中的鈣磷水平,尤其是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療的過程中,至少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血漿和尿(24小時收集)鈣水平的常規檢驗。如果在服用期間出現高血鈣或高尿鈣,應迅速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複正常(大約需一周時間)。然後可以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當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標(如血漿中堿性磷酸酯酶水平趨向正常)時,如不適當地減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則可能發生高血鈣症,一旦出現高血鈣症就應立即中止鈣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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