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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腸溶片
阿司匹林腸溶片

阿司匹林腸溶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阿司匹林腸溶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1024466

生產企業: 大連美創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臨床可用於下列情況。 1. 鎮痛、解熱:可緩解輕度或中度的疼痛,如頭痛、牙痛、神經痛、肌肉痛及月經痛,也用於感冒和流感等退熱。本品僅能緩解症狀,不能治療引起疼痛和發熱的病因,故需同時應用其他藥物對病因進行治療。 2. 抗炎、抗風濕:為治療風濕熱的常用藥物,用藥後可解熱、使關節症狀好轉並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風濕熱的基本病理改變,也不能治療和預防心髒損害及其他合並症。 3. 關節炎:除風濕性關節炎外,本品也用於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可改善症狀,但須同時進行病因治療。此外,本品也用於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幼年型關節炎以及其他非風濕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緩解症狀。但近年在這些疾病已很少應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對血小板聚集有抑製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臨床用於預防一過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死、心房顫動、人工心髒瓣膜、動靜脈瘺或其他手術後的血栓形成。也可用於治療不穩定型心絞痛。 5. 兒科用於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司匹林腸溶片
阿司匹林腸溶片
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本品主要成分為:阿法骨化醇。化學名稱:(5Z,7E)-9,10-開環膽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生產企業

大連美創藥業有限公司

南通華山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1024466

國藥準字H2000006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臨床可用於下列情況。 1. 鎮痛、解熱:可緩解輕度或中度的疼痛,如頭痛、牙痛、神經痛、肌肉痛及月經痛,也用於感冒和流感等退熱。本品僅能緩解症狀,不能治療引起疼痛和發熱的病因,故需同時應用其他藥物對病因進行治療。 2. 抗炎、抗風濕:為治療風濕熱的常用藥物,用藥後可解熱、使關節症狀好轉並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風濕熱的基本病理改變,也不能治療和預防心髒損害及其他合並症。 3. 關節炎:除風濕性關節炎外,本品也用於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可改善症狀,但須同時進行病因治療。此外,本品也用於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幼年型關節炎以及其他非風濕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緩解症狀。但近年在這些疾病已很少應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對血小板聚集有抑製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臨床用於預防一過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死、心房顫動、人工心髒瓣膜、動靜脈瘺或其他手術後的血栓形成。也可用於治療不穩定型心絞痛。 5. 兒科用於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的治療。

1.佝僂病和軟骨病。 2.腎性骨病。 3.骨質疏鬆症。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常用量(1)解熱、鎮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時4小時1次。(2)抗風濕,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製血小板聚集則應用小劑量,如每日80mg~300mg,一日1次。(4)治療膽道蛔蟲病,一次1g,一日2~3次,連用2~3日;陣發性絞痛停止24小時後停用,然後進行驅蟲治療。2.小兒常用(1)解熱、鎮痛,每日按體表麵積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體重5~10mg/kg,或每次每歲60mg,必要時4~6小時1次。(2)抗風濕,每日按體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獲療效,可根據血藥濃度調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於小兒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開始每日按體重80~100mg/kg,分3~4次服;熱退2~3天後改為每日30mg/kg,分3~4次服,連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狀態期間,每日510mg/kg,1次服。

1.骨質疏鬆症:首劑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劑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體重20kg以上的兒童無腎性骨病者:1μg/天。為了防止高血鈣的發生,應根據係列化指標調節阿法骨化醇的劑量。服藥初期必須每周測定血鈣水平,劑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數成年患者的劑量可達1-3μg/天。當劑量穩定後,每2-4周測定一次血鈣。對於骨軟化症患者,不能因為其血鈣水平沒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療效指標,如血漿堿性磷酸酶水平,可作為調整劑量更有用的指標。

副作用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下列情況應禁用: (1)活動性潰瘍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血友病或血小板減少症。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史者,尤其是出現哮喘、神經血管性水腫或休克者

1.禁用於高鈣血症、高磷酸鹽血症(伴有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者除外),高鎂血症。 2.具有維生素D中毒症狀。對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對維生素D及類似物過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慎重掌握服用量,從少量漸增,以免過量服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妊娠動物攝入過量維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婦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用藥時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因高齡者生理機能低下,要仔細調整服用量。

成分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臨床可用於下列情況。 1. 鎮痛、解熱:可緩解輕度或中度的疼痛,如頭痛、牙痛、神經痛、肌肉痛及月經痛,也用於感冒和流感等退熱。本品僅能緩解症狀,不能治療引起疼痛和發熱的病因,故需同時應用其他藥物對病因進行治療。 2. 抗炎、抗風濕:為治療風濕熱的常用藥物,用藥後可解熱、使關節症狀好轉並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風濕熱的基本病理改變,也不能治療和預防心髒損害及其他合並症。 3. 關節炎:除風濕性關節炎外,本品也用於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可改善症狀,但須同時進行病因治療。此外,本品也用於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幼年型關節炎以及其他非風濕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緩解症狀。但近年在這些疾病已很少應用本品。 4. 抗血栓:本品對血小板聚集有抑製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臨床用於預防一過性腦缺血發作、心肌梗死、心房顫動、人工心髒瓣膜、動靜脈瘺或其他手術後的血栓形成。也可用於治療不穩定型心絞痛。 5. 兒科用於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征(川崎病)的治療。

1.佝僂病和軟骨病。 2.腎性骨病。 3.骨質疏鬆症。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藥理作用

一般用於解熱鎮痛的劑量很少引起不良反應。長期大量用藥(如治療風濕熱)、尤其當藥物血濃度>200μg/ml時較易出現不良反應。血藥濃度愈高,不良反應愈明顯。 1.較常見的有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或疼痛(由於本品對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3%~9%),停藥後多可消失。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可有胃腸道出血或潰瘍。 2.中樞神經:出現可逆性耳鳴、聽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療程,血藥濃度達200~300μg/L後出現。 3.過敏反應:出現於0.2%的病人,表現為哮喘、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或休克。多為易感者,服藥後迅速出現呼吸困難,嚴懲者可致死亡,稱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過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聯征。往往與遺傳和環境因素有關。 4.肝、腎功能損害,與劑量大小有關,尤其是劑量過大使血藥濃度達250μg/ml時易發生。損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藥後可恢複。但有引起腎乳頭壞死的報道。

本品口服後,在肝髒迅速代謝為1α,25-(OH)2D3,對鈣、磷代謝和骨骼生長有重要影響,其藥理作用同維生素D。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本品過敏時也可能對另一種水楊酸類藥或另一種非水楊酸類的非甾體抗炎藥過敏。但非絕對。必須警惕交叉過敏的可能性。 2.對診斷的幹擾: (1)長期每日用量超過2.4g時,硫酸銅尿糖試驗可出現假陽性。葡萄糖酶尿糖試驗可出現假陰性。 (2)可幹擾尿酮體試驗。 (3)當血藥濃度超過130μg/ml時,用比色法測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則不受影響。 (4)用熒光法測定尿5-羥吲哚醋酸(5-HIAA)時可受本品幹擾。 (5)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測定,由於所用方法不同,結果可高可低。 (6)由於本品抑製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時間延長。劑量小到40mg/日也會影響血小板功能,但是臨床上尚未見小劑量(<150mg/日)引起肝功能試驗,當血藥濃度>250μg/ml時,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及血清堿性磷酸酶可有異常改變,劑量減少時可恢複正常。 (7)大劑量應用,尤其是血藥濃度>300μg/ml時凝血酶原時間可延長。 (8)每天用量超過5g時血清膽固醇低。 (9)由於本品作用於腎小管,使鉀排泄增多,可導致血鉀降低。大劑量應用本品時,用放射免疫法測定血清甲狀腺素(T4)及三碘甲狀腺素(T3)可得較低結果。 由於本品與酚磺酞在腎小管競爭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減少(即PSP排泄試驗) 3.下列情況應慎用: (1)有哮喘及其他過敏性反應時。 (2)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陷者(本品偶見引起溶血性貧血)。 (3)痛風(本品可影響其他排尿酸藥的作用於,小劑量時可能引起尿酸滯留)。 (4)肝功能減退時可加重肝髒毒性反應,加重出血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變患者易出現腎髒不良反應。 (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壓,大量用藥時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腫。 (6)腎功能不全時有加重腎髒毒性的危險。 (7)血小板減少者。 4.長期大量用藥時應定期檢查紅細胞壓積、肝功能及血清水楊酸含量。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腸道鈣磷吸收,所以應監測血清中的鈣磷水平,尤其是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療的過程中,至少每三個月進行一次血漿和尿(24小時收集)鈣水平的常規檢驗。如果在服用期間出現高血鈣或高尿鈣,應迅速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複正常(大約需一周時間)。然後可以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當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標(如血漿中堿性磷酸酯酶水平趨向正常)時,如不適當地減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則可能發生高血鈣症,一旦出現高血鈣症就應立即中止鈣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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