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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2120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單硬脂酸甘油酯、蜂蠟、輕質液狀石蠟、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羥苯乙酯、聚山梨酸-80、純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為丙酸氯倍他索。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華潤三九(南昌)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2120

國藥準字H2007374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本品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外用:薄薄一層均勻塗於患處,一日2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對細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惡化。 2.對本品和其他皮質激素有過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濕疹性外耳道炎患者,會延遲治療。 4.對潰瘍、二度以上燙傷、凍傷有抑製皮膚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於眼部。

禁忌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本品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反應。

1.易引起紅斑、灼熱、丘疹、痂皮等。 2.長期用藥可出現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多毛、毛囊炎等。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觸眼睛。 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本品不宜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大麵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 2.治療頑固、斑塊狀銀屑病。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麵積的5%~10%可連續應>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 3.伴有皮膚感染時,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 4.用藥一周後症狀未緩解,應向醫師谘詢。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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