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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2120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糠酸莫米鬆凝膠
糠酸莫米鬆凝膠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單硬脂酸甘油酯、蜂蠟、輕質液狀石蠟、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羥苯乙酯、聚山梨酸-80、純化水。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為糠酸莫米鬆1毫克,輔料為:卡波姆、三乙醇胺、藥用乙醇、甘油、防腐劑(羥苯乙酯)、純化水。

生產企業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華潤三九(南昌)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2120

國藥準字H2008001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於濕疹、神經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及皮膚瘙癢症。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於患處,每日1次。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1.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應極為少見,如燒灼感、瘙癢刺痛和皮膚萎縮等。 2.長期大量使用皮質激素類藥物,可造成的不良反應有:刺激反應、皮膚萎縮、多毛症、口周圍皮炎、皮膚浸潤、繼發感染、皮膚條紋狀色素沉著等。

禁忌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於濕疹、神經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及皮膚瘙癢症。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反應。

本品為局部外用糖皮質激素,具有抗炎、抗過敏、止癢及減少滲出作用。

注意事項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觸眼睛。 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嬰幼兒、兒童和皮膚萎縮的老年人,對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時應謹慎。 4.用藥7日後症狀未緩解,應谘詢醫師或藥師。 5.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7.如並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谘詢醫師處理。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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