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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布洛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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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布洛芬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右布洛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20155

生產企業: 江西彙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非甾體類抗炎藥,具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適用於:1.感冒等疾病引起的發熱、頭痛;2.減輕或消除以下疾病的輕、中度疼痛或炎症;①扭傷、勞損、下腰疼痛,肩周炎、滑襄炎、肌腱或腱鞘炎;②痛經、痛風、牙痛或手術後疼痛;③類風濕性關節炎、骨關節炎以及其它血清陰性(非類風濕性)關節疾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右布洛芬片
右布洛芬片
來氟米特片
來氟米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右旋布洛芬。

主要成份為來氟米特。

生產企業

江西彙仁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蘇州長征-欣凱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20155

國藥準字H2006003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非甾體類抗炎藥,具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適用於:1.感冒等疾病引起的發熱、頭痛;2.減輕或消除以下疾病的輕、中度疼痛或炎症;①扭傷、勞損、下腰疼痛,肩周炎、滑襄炎、肌腱或腱鞘炎;②痛經、痛風、牙痛或手術後疼痛;③類風濕性關節炎、骨關節炎以及其它血清陰性(非類風濕性)關節疾病。

(1)適用於成人類風濕關節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瘡性腎炎。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服用2~3次,一次1~2片;或遵醫囑。

1.成人類風濕性關節炎:口服。由於來氟米特半衰期較長,建議間隔24小時給藥。為了快速達到穩態血藥濃度,參照國外臨床試驗資料並結合Ⅰ期臨床試驗結果,建議開始治療的最初三天給予負荷劑量一日50mg,之後根據病情給予維持劑量一日10mg或20mg。在使用本藥治療期間可繼續使用非甾體抗炎藥或低劑量皮質類固醇激素。2.狼瘡性腎炎:口服。根據病情選擇適當劑量,推薦劑量一日一次,一次20-40mg,病情緩解後適當減量。可與糖皮質激素聯用,或遵遺囑。

副作用

一般表現為胃腸道不適或皮疹、頭痛、耳鳴等,偶見轉氨酶升高。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齡婦女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對兒童應用該品的療效和安全性還沒有研究,故年齡小於18歲的患者,建議不要使用該品。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為非甾體類抗炎藥,具解熱、鎮痛及抗炎作用,適用於:1.感冒等疾病引起的發熱、頭痛;2.減輕或消除以下疾病的輕、中度疼痛或炎症;①扭傷、勞損、下腰疼痛,肩周炎、滑襄炎、肌腱或腱鞘炎;②痛經、痛風、牙痛或手術後疼痛;③類風濕性關節炎、骨關節炎以及其它血清陰性(非類風濕性)關節疾病。

(1)適用於成人類風濕關節炎,有改善病情作用。(2)狼瘡性腎炎。

藥理作用

右旋布洛芬係布洛芬中的有效成分。通過抑製前列腺素或其它炎症介質合成,顯示抗炎、鎮痛、解熱作用。作用較布洛芬強,起效快。

注意事項

1.避免與其它非甾體抗炎藥,包括選擇性COX-2抑製劑合並用藥。 2.根據控製症狀的霈要,在最短治療時間內使用最低有效劑量,可以使不良反應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體抗炎藥治療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可能出現胃腸道出血、潰瘍和穿孔的不良反應,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這些不良反應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狀,也無論患者是否有胃腸道不良反應史或嚴重的胃腸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腸道病史(潰瘍性大腸炎,克隆氏病)的患者應謹慎使用非甾體抗炎藥,以免使病情惡化。當患者服用該藥發生胃腸道出血或潰瘍時,皮停藥,老年患者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出現不良反應的頻率增加,尤其是胃腸道出血和穿孔,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 4.針對多種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NSAIDs藥物持續時間迭3年的臨床試驗顯示,本品可能引起嚴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增加,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藥物,可能有相似的風險。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的患者,其風險更大。即使既往沒有心血管症狀,醫生和患者也應對此類事件的發生保持警惕。應告知患者嚴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狀和/或體征以及如果發生應采取

(1)臨床試驗發現來氟米特可引起一過性的ALT升高和白細胞下降,服藥初始階段應定期檢查ALT和白細胞。檢查間隔視病人情況而定。 (2)嚴重肝髒損害和明確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學指標陽性的患者慎用。用藥前及用藥後每月檢查ALT,檢測時間間隔視病人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用藥期間出現 ALT升高,調整劑量或中斷治療的原則: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內,繼續觀察。②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間 (80-120U/L),減半量服用,繼續觀察,若ALT繼續升高或仍然維持80-120U/L之間,應中斷治療。③如果ALT升高超過正常值的3倍 (>120U/L),應停藥觀察。停藥後若ALT恢複正常可繼續用藥,同時加強護肝治療及隨訪,多數病人ALT不會再次升高。 (3)免疫缺陷、未控製的感染、活動性胃腸道疾病、腎功能不全、骨髓發育不良(bonemarrow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4)如果服藥期間出現白細胞下降,調整劑量或中斷治療的原則如下:①若白細胞不低於3.0×109/L,繼續服藥觀察。②若白細胞在2.0×109/L 一3.0×109/L之間,減半量服藥觀察。繼續用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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