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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6020598

生產企業: 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吸入劑(Ⅱ)
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吸入劑(Ⅱ)
主要成分

對乙酰氨基酚。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布地奈德(160μg/吸)和富馬酸福莫特羅(4.5μg/吸)。

生產企業

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AstraZeneca AB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6020598

注冊證號H2014045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本品適用於需要聯合應用吸入皮質激素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的哮喘病人的常規治療:吸入皮質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體激動劑不能很好地控製症狀的患者應用吸入皮質激素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症狀已得到完全控製的患者。注意:本品(80微克/4.5微克/吸)不適用於嚴重哮喘患者。

用法用量

溫水衝服。兒童用量見下表。年齡(月)體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數1-310-150.5-1一日3次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一日3次10-1228-322-2.5一日3次

本品不用於哮喘的初始治療。本品應個體化用藥,並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調節劑量,這在開始使用複方製劑時需要注意。如果某個患者所需劑量超出推薦劑量,則應增開適當劑量的-受體激動劑和/或皮質激素的單藥吸入製劑。劑量應逐漸減到能有效控製病人哮喘症狀的最小劑量。患者應由醫師定期複查評價以確保其使用最佳的本品劑量。若使用最小推薦量後能長期控製症狀,下一步則需要考慮嚐試單獨使用吸入皮質激素。對於本品,有兩種使用方法:1.維持治療:本品作為常規維持治療,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氣管擴張劑作為緩解藥。2.維持、緩解治療:本品作為日常維持治療,進而按需緩解治療。維持治療:本品作為常規維持治療,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氣管擴張劑作為緩解藥。建議患者任何時候均隨時攜帶另配的快速支氣管擴張劑。成人(18歲和18歲以上):1-2吸/次,一日2次。有些病人可能需要使用量達到4吸/次,一日2次。青少年(12歲-17歲):1-2吸/次,一日2次。兒童(6歲和6歲以上):2吸/次,一日2次。在常規治療中,當一日2次劑量可有效控製症狀時,應逐漸減少劑量至最低有效劑量,甚至一日一次給予本品。快速支氣管擴張劑用量的增加表明潛在病情有所加重,應重新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因為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吸入劑(信必可都保)含有布地奈德和福莫特羅,這兩種藥物的不良反應在使用信必可都保時也可出現。兩藥合並使用後,不良 反應的發生率未增加。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2 -受體激動劑治療時所出現的可預期的藥理學不良反應,如震顫和心悸。這些反應通常可在治療的幾天內減弱或消失。下麵列出了與布地奈德或福莫特羅 相關的不良反應。常見(>1/100) 中樞神經係統:頭痛 心血管係統:心悸 骨骼肌肉係統:震顫呼吸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咽部輕度刺激、咳嗽和聲嘶。不常見 心血管係統:心動過速 骨骼肌肉係統 :肌肉痙攣 中樞神經係統:焦慮、躁動、緊張、惡心、眩暈、睡眠紊亂罕見(<1/1000) 皮膚:皮疹、尋麻疹、瘙癢 呼吸道:支氣管痙攣十分罕見但其中一些可能很嚴重的不良反應包括:布地奈德:精 神病學症狀如抑鬱、行為異常(主要見於兒童)、糖皮質激素全身作用的症狀和體征(包括腎上腺功能低下)、速發和遲發性過敏反應(包括皮炎、血管神經性水腫和支氣管痙攣)、以及青腫等。福莫特羅: 心絞痛、高血糖症、味覺異常、血壓異常。和其他吸入治療一樣,罕見發生反常的支氣管痙攣。心房顫動、室上性心動過速和早搏等心率失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於布地奈德福莫特羅粉粉吸入劑(信必可都保)或同時使用福莫特羅和布地奈德,沒有有關孕婦使用的臨床資料。關於複方製劑對動物生殖毒性的研究尚未進行。懷孕期婦女使用福莫特羅還沒有充分的資料。兒童用藥:見【用法用量】。老年用藥:見【用法用量】。

成分

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本品適用於需要聯合應用吸入皮質激素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的哮喘病人的常規治療:吸入皮質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受體激動劑不能很好地控製症狀的患者應用吸入皮質激素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症狀已得到完全控製的患者。注意:本品(80微克/4.5微克/吸)不適用於嚴重哮喘患者。

藥理作用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幹、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複。

注意事項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3.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4.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2. 哮喘急性發作時不宜單獨使用;3. 避免同時使用其他長效β2受體激動劑;4. 定期監測肺功能;5. 避免吸入過量;6. 出現不良反應及時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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