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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黃口服液
銀黃口服液

銀黃口服液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銀黃口服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37021383

生產企業: 煙台中亞醫藥保健酒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疏風,利咽解毒。用於外感風熱、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幹、咽痛、喉核腫大、口渴、發熱;急慢性扁桃體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銀黃口服液
銀黃口服液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金銀花提取物、黃芩提取物。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生產企業

煙台中亞醫藥保健酒有限公司

西安楊森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37021383

國藥準字H6102000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清熱疏風,利咽解毒。用於外感風熱、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幹、咽痛、喉核腫大、口渴、發熱;急慢性扁桃體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已知對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熱疏風,利咽解毒。用於外感風熱、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幹、咽痛、喉核腫大、口渴、發熱;急慢性扁桃體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有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格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非常罕見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濕疹、接觸性皮炎、紅斑、骨盆痛(痙攣)、陰道刺激、陰道分泌物和給藥部位不適。

注意事項

1.忌煙酒、辛辣、魚腥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糖尿病有高血壓病、肝病、腎病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扁桃體有化膿或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谘詢醫生。 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 13.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適當采取適當的胃部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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