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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83222

生產企業: 哈爾濱泰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幹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克林黴素磷酸酯片
克林黴素磷酸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鋪料為蔗糖、苯甲酸鈉。

本品活性成份為克林黴素磷酸酯。輔料:微晶纖維素、玉米澱粉、羧甲澱粉鈉、硬脂酸鎂。

生產企業

哈爾濱泰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九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83222

國藥準字H2004046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幹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本品適用於治療由敏感細菌(如厭氧菌與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係統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謝產物克林黴素不能通過血腦屏障,對腦膜炎無效;對於厭氧菌感染,本品與甲硝唑有相同的療效。

用法用量

口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2支,一日3-4次。12歲以下兒童如下表: 年齡標準體重(公斤)一次用量(支)次數 1-310-153/10(3毫升)一日3-4次 4-616-212/5(4毫升) 7-922-271/2(5毫升) 10-1228-323/5(6毫升)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黴素計),一日3~4次;小兒每日每公斤體重10~20mg,分3~4次服用。為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用本類藥物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時的療程至少為10日。

副作用

1.妊娠3個月內婦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2.服用單胺氧化酶抑製劑停藥不滿兩周的患者禁用。

常見出現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稀便、腹瀉、腹痛等,通常不影響治療,少數病人可出現黃疸和肝功能異常,偶見皮疹、皮膚瘙癢、刺脫性皮炎等過敏反應;偶有出現可逆性嗜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嗜酸性細胞減少症。長期使用時,可引起異常口渴,極度乏力,顯著體重減輕,甚至偽膜性腸炎,應進行肝功能試驗及血象檢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克林黴素可經過胎盤進入胎兒肝中並濃縮,亦可排入乳汁中,故婦女在妊娠和哺乳期應慎用本品。兒童用藥:四周以內的新生兒應慎用。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用於幹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本品適用於治療由敏感細菌(如厭氧菌與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係統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謝產物克林黴素不能通過血腦屏障,對腦膜炎無效;對於厭氧菌感染,本品與甲硝唑有相同的療效。

藥理作用

可見頭暈、頭痛、嗜睡、易激動、噯氣、食欲缺乏、便秘、惡心、皮膚過敏等,但不影響療效。停藥後上述反應可自行消失。過量可引起神誌不清,支氣管痙攣,呼吸抑製。

注意事項

1.1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時請谘詢醫師。 2.用藥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婦慎用。 5.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患者對一種林可黴素過敏時可以對林可黴素亦產生過敏反應。 2.不同菌株對林可黴素的敏感性可有相當差異,故藥敏試驗有重要意義。 3.肝、腎功能應減退時應慎用,除重度減退外,腎功能減退患者的克林黴素用量一般無需減少,患者有嚴重腎功能減退和(或)嚴重肝功能減退,伴嚴重代謝異常,采用高劑量時需做血清藥物濃度監測。 4.在腸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結腸炎、抗生素伴隨腸炎時應慎用,以免發生偽膜性腸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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