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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光散
足光散

足光散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足光散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5434

生產企業: 健民集團葉開泰國藥(隨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於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足光散
足光散
利巴韋林滴眼液
利巴韋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水楊酸、苯甲酸、硼酸、苦參。輔料為滑石粉。

本品主要成分為利巴韋林。

生產企業

健民集團葉開泰國藥(隨州)有限公司

濟寧光明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25434

國藥準字H2017303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於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症。

適用於單純皰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外用,取藥粉40g加沸水1000~1500ml,或取藥粉20g加沸水500~750ml,攪拌,溶解,放溫,趁熱浸泡患處20~30分鍾,一日1次,連續三日為一療程。

滴入眼瞼內,一次1~2滴,每1小時1次,好轉後每2小時1次

副作用

水皰型、糜爛型手足癬禁用。兒童、孕婦禁用。

對本品過敏者、孕婦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熱燥濕,殺蟲斂汗。用於濕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症。

適用於單純皰疹病毒性角膜炎。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偶見局部輕微刺激。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外用藥,禁止內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觸眼睛、口腔等黏膜處。皮膚破潰處禁用。 4.用藥一次,觀察3日,無不良反應,可連續使用3次;如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不宜用於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長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會產生與全身用藥相同的不良反應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應。 3、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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