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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伐他汀滴丸
辛伐他汀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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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伐他汀滴丸
辛伐他汀滴丸

辛伐他汀滴丸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辛伐他汀滴丸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711

生產企業: 福建東瑞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膽固醇血症 對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可予辛伐他汀治療。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及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比率。在高膽固醇血症與高甘油三酯血症並存而以高膽固醇血症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膽固醇水平。冠心病 對於冠心病合並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適用於:降低死亡的危險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險性;降低因冠脈事件需要進行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幾率;延緩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的進程,包括減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辛伐他汀滴丸
辛伐他汀滴丸
替米沙坦片
替米沙坦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辛伐他汀。

替米沙坦

生產企業

福建東瑞製藥有限公司

南京瑞年百思特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711

國藥準字H2015321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高膽固醇血症 對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可予辛伐他汀治療。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及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比率。在高膽固醇血症與高甘油三酯血症並存而以高膽固醇血症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膽固醇水平。冠心病 對於冠心病合並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適用於:降低死亡的危險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險性;降低因冠脈事件需要進行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幾率;延緩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的進程,包括減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應個體化給藥,常用初始劑量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劑量範圍內,替米沙坦的降壓療效與劑量有關,若用藥後未達到理想血壓可加大劑量,最大劑量為80mg。本品可與噻嗪類利尿藥如氫氯噻嗪合用,此類利尿藥與本品有協同降壓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藥4至8周後才能發揮最大藥效,因此在考慮增加藥物劑量時需注意用藥時間。

用法用量

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療以前應接受標準降膽固醇飲食並在治療過程中繼續維持。其餘詳見說明書。

應個體化給藥,常用初始劑量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劑量範圍內,替米沙坦的降壓療效與劑量有關,若用藥後未達到理想血壓可加大劑量,最大劑量為80mg。本品可與噻嗪類利尿藥如氫氯噻嗪合用,此類利尿藥與本品有協同降壓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藥4至8周後才能發揮最大藥效,因此在考慮增加藥物劑量時需注意用藥時間。

副作用

1.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應輕微且為一過性。在臨床對照研究中不足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應而中途停藥。2.在臨床對照研究中,與藥物有關且發生率ge;1的不良反應有腹痛、便秘和胃腸脹氣,發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應有疲乏無力和頭痛。3.肌病的報道很罕見。詳見說明書。

1.對患有膽汁梗阻性疾病和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婦及哺辱期婦女禁用。

禁忌

成分

高膽固醇血症 對於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患者,當飲食控製及其他非藥物治療不理想時,可予辛伐他汀治療。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從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及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的比率。在高膽固醇血症與高甘油三酯血症並存而以高膽固醇血症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膽固醇水平。冠心病 對於冠心病合並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適用於:降低死亡的危險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險性;降低因冠脈事件需要進行心肌血管再通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經皮氣囊冠狀動脈成形術)的幾率;延緩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的進程,包括減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應個體化給藥,常用初始劑量為40mg,一日1次,在20-80mg劑量範圍內,替米沙坦的降壓療效與劑量有關,若用藥後未達到理想血壓可加大劑量,最大劑量為80mg。本品可與噻嗪類利尿藥如氫氯噻嗪合用,此類利尿藥與本品有協同降壓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藥4至8周後才能發揮最大藥效,因此在考慮增加藥物劑量時需注意用藥時間。

藥理作用

腹瀉和血管性水腫。大多為輕微的和暫時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療。其發生與劑量無相關性。

注意事項

1.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 活動性肝病或無法解釋的血清轉氨酶持續升高者禁用;3.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4. 肌病患者禁用。

1.本品使用過量時若發生症狀性低血壓應進行支持性治療,本品不能通過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會增加抗高血壓藥物的降壓作用。3.與某些藥物合用時應監測血清鋰水平。4.輕至中度腎功能損傷患者不需調整本品劑量,輕至中度肝功能損傷患者劑量不應超過每日40mg。5.孕婦及哺辱期婦女禁用本品。6.兒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確立,兒童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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