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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1022119

生產企業: 沈陽雙鼎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結核和肺外結核,亦可用於非典型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鹽酸乙胺丁醇膠囊
複方烏雞口服液
複方烏雞口服液
主要成分

鹽酸乙胺丁醇,其化學名稱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亞氨基)-雙-1-丁醇二鹽酸鹽。

烏雞、黃芪(密炙)、山藥、黨參、白術、川芎、茯苓、當歸、熟地黃、白芍(酒炒)、牡丹皮、五味子(酒製)。輔料為蜂蜜、單糖漿、苯甲酸鈉。

生產企業

沈陽雙鼎製藥有限公司

江西半邊天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1022119

國藥準字Z1091002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結核和肺外結核,亦可用於非典型結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補氣血、益肝腎。主治婦女病:氣血兩虛或肝腎兩虛的月經不調;脾虛或腎虛帶下。症見麵色恍白,五心煩熱,腰酸膝軟,舌紅苔白或淡有齒痕,脈細緩或數者。

用法用量

需與其他抗結核藥物聯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體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體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複治:口服,按體重25mg/kg,一日1次,連續60天後,繼以按體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結核分枝杆菌感染:按體重15~25mg/kg,一日1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月經不調者於月經幹淨以後服用,十二天為一個療程,可連服3個療程。帶下病者十日為一個療程,可連服一個月。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已知視神經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齡<13歲者應謹慎使用。

尚不明確。

禁忌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痛風、視神經炎、糖尿病眼底病變、肝、腎功能減退患者慎用。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減量。2.單用本品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3.治療期間應檢查:(1)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月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2)由於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血清尿酸。4.對診斷的幹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5.如發生胃腸道刺激,本品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1次服用。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時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3.經行有塊伴腹痛拒按或胸脅脹痛者不宜選用。 4.平素月經正常,突然出現月經過少,或經期錯後,或陰道不規則出血,或帶下伴陰癢,或赤帶者應去醫院就診。 5.服藥2周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8.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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