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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司煙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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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司煙肼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帕司煙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8553

生產企業: 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並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於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製治療的結核感染及複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帕司煙肼片
帕司煙肼片
清熱解毒口服液
清熱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帕司煙肼。

石膏,金銀花,玄參,地黃,連翹,梔子,甜地丁,黃芩,龍膽,板藍根,知母,麥冬。

生產企業

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

商丘市金馬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8553

國藥準字Z4102203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並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於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製治療的結核感染及複發。

清熱解毒。本品用於熱毒壅盛所致發熱麵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1.治療: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成人:一日按體重10~20mg/kg,小兒:視個別需要可增至一日按體重20~40mg/kg,頓服。2.預防:一日按體重10~10mg/kg,頓服。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兒童酌減,或遵醫囑。

副作用

偶有頭暈、頭痛、失眠、發熱、皮疹、惡心、乏力、黃疸、周圍神經炎、視神經炎及血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發生。

尚不明確。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嚴格按照兒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醫囑。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並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於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製治療的結核感染及複發。

清熱解毒。本品用於熱毒壅盛所致發熱麵赤,煩躁口渴,咽喉腫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至少應連續服用3個月,如無不良反應,中途不宜停藥,經臨床確診痊愈後方可停藥。 2.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及腦外傷史者慎用。 3.用藥期間應定期進行肝功能檢查。少數病人在用藥的前兩個月可出現一過性氨基轉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療下繼續用藥,氨基轉移酶可恢複正常。若繼續升高,則應停藥。 4.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症狀,需立即進行眼部檢查,並定期複查。 5.同服維生素B6可防治周圍神經炎等神經係統的不良反應。 6.抗酸藥,尤其是氫氧化鋁,可抑製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強香豆素類抗凝血藥,某些抗癲癇藥、降壓藥、抗膽堿藥、三環抗抑鬱藥的作用,合用時需注意。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髒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5.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及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7.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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