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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司煙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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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司煙肼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帕司煙肼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8553

生產企業: 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並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於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製治療的結核感染及複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帕司煙肼片
帕司煙肼片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帕司煙肼。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 啡 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輔料為乙醇、蔗糖。

生產企業

貴州神奇藥業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8553

國藥準字Z440219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並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於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製治療的結核感染及複發。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1.治療: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成人:一日按體重10~20mg/kg,小兒:視個別需要可增至一日按體重20~40mg/kg,頓服。2.預防:一日按體重10~10mg/kg,頓服。

開水衝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有頭暈、頭痛、失眠、發熱、皮疹、惡心、乏力、黃疸、周圍神經炎、視神經炎及血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發生。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嚴格按照兒童用法用量服用或遵醫囑。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治療各型肺結核、支氣管內膜結核及肺外結核。並可作為與結核病相關手術的保護藥,也可用於預防長期或大劑量皮質激素、免疫抑製治療的結核感染及複發。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至少應連續服用3個月,如無不良反應,中途不宜停藥,經臨床確診痊愈後方可停藥。 2.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者和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及腦外傷史者慎用。 3.用藥期間應定期進行肝功能檢查。少數病人在用藥的前兩個月可出現一過性氨基轉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療下繼續用藥,氨基轉移酶可恢複正常。若繼續升高,則應停藥。 4.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症狀,需立即進行眼部檢查,並定期複查。 5.同服維生素B6可防治周圍神經炎等神經係統的不良反應。 6.抗酸藥,尤其是氫氧化鋁,可抑製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強香豆素類抗凝血藥,某些抗癲癇藥、降壓藥、抗膽堿藥、三環抗抑鬱藥的作用,合用時需注意。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4、 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 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優質者慎用。    9、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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