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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達帕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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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達帕胺片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吲達帕胺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0021320

生產企業: 重慶藥友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原發性高血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吲達帕胺片
吲達帕胺片
鹽酸普萘洛爾片
鹽酸普萘洛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吲達帕胺。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普萘洛爾。

生產企業

重慶藥友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中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0021320

國藥準字H1302058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原發性高血壓。

1.作為二級預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它抗高血壓藥合用。3.勞力型心絞痛。4.控製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別是與兒茶酚胺有關或洋地黃引起心律失常。可用於洋地黃療效不佳的房撲、房顫心室事的控製,也可用於頑固性期前收縮,改善患者的症狀。5.減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壓差,減輕心絞痛、心悸與昏厥等症狀。6.配合α受體阻滯劑用於嗜鉻細胞瘤病人控製心動過速。7.用於控製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心率過快,也可用於治療甲狀腺危象。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劑量每天不應超過2.5mg(增加劑量不會提高療效,而會增加副作用)。

1.高血壓:口服,初始劑量10mg(1片),每日3-4次,可單獨使用或與利尿劑合用。劑量應逐漸增加,日最大幫量200mg(20片)。2.心絞痛:開始時5-10(0.5-l片),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1-2片),可漸增至每日200mg(20片),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次10-30mg(1-3片),日服3-4次,應根據需要及耐受程度量。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3-24片),日服2-3次。5.肥厚性心肌病:10-20mg(1-2片),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調整劑量。6.嗜鉻細胞瘤:10-20mg(1-2片),每日3-4次。術前用三天,一般應先用受體阻滯劑,待藥效穩定後加用普萘洛爾。

副作用

大多數臨床不良反應或實驗室檢查異常都是劑量相關的(詳見說明書)。

應用本品可出現眩暈、神智模糊(尤見於老年人)、精神抑鬱、反應遲鈍等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頭昏(低血壓所致);心率過慢(<50次/分鍾);較少見的有支氣管痙攣及呼吸困難、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見的有發熱和咽痛(粒細胞缺乏)、皮疹(過敏反應)、出血傾向(血小板減少);不良反應持續存在時,須格外警惕雷諾氏征樣四肢冰冷、腹瀉、倦怠、眼口或皮膚幹燥、惡心、指趾麻木、異常疲乏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期作為一般原則,孕婦應避免服用利尿藥。並且不得采用此類藥物來治療妊娠期出現的生理性水腫。利尿藥能引起胎盤缺血,具有損害胎兒生長的風險。哺乳期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本品(吲達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兒童用藥: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老年人對降壓作用與電解質改變較敏感。且常有腎功能變化,應用本品須加注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有報道妊娠高血壓者用後可導致宮內胎兒發育遲緩,分娩時無力造成難產,新生兒可產低血壓、低血糖、呼吸抑製、及心率減慢,盡管有報道對母親及胎兒無影響,但必須慎用,不宜作為孕婦第一線 治療用藥。本品可少量從乳汁巾分泌,故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尚未確定,一般按體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據體重計算兒童用量,本品血藥濃度治療範圍與成人相似。但是按體表麵積計算的兒童劑量,本品血藥濃度治療範圍高於成人。有報道認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時,血藥濃度升高,從而提高生物利用度。老年用藥:因老年患者對藥物代謝與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時應適當調節劑量。

成分

原發性高血壓。

1.作為二級預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它抗高血壓藥合用。3.勞力型心絞痛。4.控製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別是與兒茶酚胺有關或洋地黃引起心律失常。可用於洋地黃療效不佳的房撲、房顫心室事的控製,也可用於頑固性期前收縮,改善患者的症狀。5.減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壓差,減輕心絞痛、心悸與昏厥等症狀。6.配合α受體阻滯劑用於嗜鉻細胞瘤病人控製心動過速。7.用於控製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心率過快,也可用於治療甲狀腺危象。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口服可空腔或與食物共進,後者可延緩肝內代謝,提高生物利用度。 2.β受體阻滯劑的耐受垂個體差異大,用量必須個體化。首次用本品時需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並密切觀察反應以免發生意外。 3.注意本品血藥濃度不能完全預示藥理效應,故還應根據心率及血壓等臨床征象指導臨床用藥。 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驟停,否則可出現心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動過速。 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驟停,否則使甲亢症狀加重。 6.長期用本品者撤藥須逐漸遞減劑量,至少經過3天,一般為2周。 7.長期應用本品可在少數病人出現心力衰竭,倘若出現,可用洋地黃苷類和(或)利尿劑糾正,並逐漸遞減劑量,最後停用。 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無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應定期檢查血糖。並逐漸遞減劑量, 9.服用本品期間應定期檢查血常規、血壓、心功能、肝腎功能等。 10.對診斷的幹擾:服用本品時,測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鉀、甘油三醣、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時會增高。腎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產物可蓄積於血中,幹擾測定血清膽紅質的重氮反應,出現假陽性。 11.下列情況慎用本品:過敏史、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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