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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貝那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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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貝那普利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貝那普利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4840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貝那普利片
鹽酸貝那普利片
氫氯噻嗪片
氫氯噻嗪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貝那普利。

化學名稱:本品主要成份為氫氯噻嗪,其化學名稱為6-氯-3,4-二氫-2H-1,2,4-苯並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山西雲鵬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4840

國藥準字H1402079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用於水腫性疾病、高血壓、中樞性或腎性尿崩症、腎石症的治療。(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1.高血壓:未用利尿劑開始治療時每日推薦劑量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療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對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給藥間隔末期,降壓作用可能減弱,此類病人,每日總的劑量應均分成兩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劑。本品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為40mg(4片),一次或均分兩次服用。詳見說明書。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療水腫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療,或每周連服3~5日。(2)治療高血壓,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並按降壓效果調整劑量。 2. 小兒常用量口服。每日按體重1~2mg/kg或按體表麵積30~60mg/m2,分1~2次服用,並按療效調整劑量。小於6個月的嬰兒劑量可達每日3mg/kg。

副作用

詳見說明書。

1. 腎上腺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雌激素、兩性黴素B(靜脈用藥),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增加發生電解質紊亂的機會,尤其是低鉀血症。 2. 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藥的利尿作用,與前者抑製前列腺素合成有關。 3. 與擬交感胺類藥物合用,利尿作用減弱。 4. 考來烯胺(消膽胺)能減少胃腸道對本藥的吸收,故應在口服考來烯胺1小時前或4小時後服用本藥。 5. 與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強。 6. 與降壓藥合用時,利尿降壓作用均加強。 7. 與抗痛風藥合用時,後者應調整劑量。 8. 使抗凝藥作用減弱,主要是由於利尿後機體血漿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髒血液供應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藥的作用。 10. 洋地黃類藥物、胺碘酮等與本藥合用時,應慎防因低鉀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與鋰製劑合用,因本藥可減少腎髒對鋰的清除,增加鋰的腎毒性。 12. 烏洛托品與本藥合用,其轉化為甲醛受抑製,療效下降。 13. 增強非去極化肌鬆藥的作用,與血鉀下降有關。 14. 與碳酸氫鈉合用,發生低氯性堿中毒機會增加。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服用ACE抑製劑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數十例文獻報道。一旦發現懷孕時應盡快停用ACE抑製劑。孕婦在孕期的第2和第3個三月期使用ACE抑製劑,可傷害胎兒和新生兒,包括低血壓,頭骨發育不全、無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腎衰竭,甚至死亡,孕婦羊水過少,使胎兒腎功能減弱,四肢攣縮。顱麵變形、肺發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宮內發育遲緩和動脈導管未閉的報道,雖然是否與ACE抑製劑有關尚不清楚。孕婦不得不使用ACE抑製劑的悄況極少,此時應明確告知母親ACE抑製劑對胎兒的潛在的危害,並且需要定期作超聲波檢查,以評價羊膜內的環境。如果發現羊水過少,就馬上停用貝那普利。應根據懷孕期適當地進行宮縮應激試驗(CST),無應激試驗(NST)。了解宮內生物物理學概況。醫生和病人都應意識到,一旦出現羊水過少,胎兒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損害。有在子宮內暴露於ACE抑製劑病史的嬰兒,應密切觀察是否會出現低血壓,尿量過少和高鉀血症,如出現尿量過少,應進行腎灌注。交換輸血或透析療法可改善低血壓和腎功能。貝那普利既然可以進人胎盤,理論上也可通過以上方法從新生兒體內消除。另一ACE抑製劑已有報道,但經驗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能通過胎盤屏障。對高血壓綜合征無預防作用。故孕婦使用應慎重。 (2)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兒童用藥:慎用於有黃疸的嬰兒,因本類藥可使血膽紅素升高。老年用藥:老年人應用本類藥物較易發生低血壓、電解質紊亂和腎功能損害。

成分

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用於水腫性疾病、高血壓、中樞性或腎性尿崩症、腎石症的治療。(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與磺胺類藥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製劑有交叉反應 (2)對診斷的幹擾: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膽紅素、血鈣、血尿酸、血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濃度升高,血鎂、鉀、鈉及尿鈣降低。 (3)下列情況慎用: ①無尿或嚴重腎功能減退者,因本類藥效果差,應用大劑量時可致藥物蓄積,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風病史者; ④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紊亂可誘發肝昏迷; ⑤高鈣血症; ⑥低鈉血症; ⑦紅斑狼瘡,可加重病情或誘發活動;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經切除者(降壓作用加強); ⑩有黃疸的嬰兒。 (4)隨訪檢查:①血電解質;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壓。 (5)應從最小有效劑量開始用藥,以減少副作用的發生,減少反射性腎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鉀血症傾向的患者,應酌情補鉀或與保鉀利尿藥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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