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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貝那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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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貝那普利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貝那普利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4840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貝那普利片
鹽酸貝那普利片
地高辛片
地高辛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貝那普利。

每片含地高辛0.25mg。化學名:3β-[[O-2,6-二脫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上海上藥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4840

國藥準字H310206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1.用於高血壓、瓣膜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於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於肺源性心髒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於控製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用法用量

1.高血壓:未用利尿劑開始治療時每日推薦劑量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療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對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給藥間隔末期,降壓作用可能減弱,此類病人,每日總的劑量應均分成兩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劑。本品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為40mg(4片),一次或均分兩次服用。詳見說明書。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常用0.125~0.5mg(即1/2片~2片),每日一次,7天可達穩態血藥濃度;若達快速負荷量,可每6~8小時給藥0.25mg(1片),總劑量0.75~1.25mg/日(每日3片~5片):維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每日1次,每次1/2片~2片)。 2.小兒常用量,口服: 本品總量,早產兒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兒,0.03~0.04mg/kg:1月~2歲,0.05~0.06mg/kg;2~5歲,0.03~0.04mg/kg;5~10歲,0.02~0.035mg/kg;10歲或10歲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總量分3次或每6~8小時給予。維持量為總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時1次或每日1次。在小嬰幼兒(尤其早產兒)需仔細滴定劑量和密切監測血藥濃度和心電圖。近年通過研究證明,地高辛逐日給予一定劑量,經6~7天能在體內達到穩定的濃度而發揮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著者,可逐日按5.5g/kg給藥,也能獲得滿意的治療效果,並能減少中毒發生率。

副作用

詳見說明書。

1.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納不佳或惡心﹑嘔吐(刺激延髓中樞)﹑下腹痛﹑異常的無力﹑軟弱。 2.少見的反應包括:視力模糊或色視,如黃視﹑綠視﹑腹瀉﹑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如精神抑鬱或錯亂。 3.罕見的反應包括:嗜睡﹑頭痛及皮疹﹑尋麻疹(過敏反應)。 4.在洋地黃的中毒表現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見者為室性早搏,約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應的23%。其次為房室傳導阻滯,陣發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動過速,陣發性房性心動過速伴房室傳導阻滯,室性心動過速﹑竇性停搏﹑心室顫動等。兒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應多見,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見。新生兒可有P-R間期延長。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服用ACE抑製劑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數十例文獻報道。一旦發現懷孕時應盡快停用ACE抑製劑。孕婦在孕期的第2和第3個三月期使用ACE抑製劑,可傷害胎兒和新生兒,包括低血壓,頭骨發育不全、無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腎衰竭,甚至死亡,孕婦羊水過少,使胎兒腎功能減弱,四肢攣縮。顱麵變形、肺發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宮內發育遲緩和動脈導管未閉的報道,雖然是否與ACE抑製劑有關尚不清楚。孕婦不得不使用ACE抑製劑的悄況極少,此時應明確告知母親ACE抑製劑對胎兒的潛在的危害,並且需要定期作超聲波檢查,以評價羊膜內的環境。如果發現羊水過少,就馬上停用貝那普利。應根據懷孕期適當地進行宮縮應激試驗(CST),無應激試驗(NST)。了解宮內生物物理學概況。醫生和病人都應意識到,一旦出現羊水過少,胎兒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損害。有在子宮內暴露於ACE抑製劑病史的嬰兒,應密切觀察是否會出現低血壓,尿量過少和高鉀血症,如出現尿量過少,應進行腎灌注。交換輸血或透析療法可改善低血壓和腎功能。貝那普利既然可以進人胎盤,理論上也可通過以上方法從新生兒體內消除。另一ACE抑製劑已有報道,但經驗

成分

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1.用於高血壓、瓣膜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於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於肺源性心髒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於控製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不宜與酸﹑堿類配伍。 2.慎用: 低鉀血症;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高鈣血症;甲狀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髒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腎功能損害。 3.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血壓﹑心率及心律;心電圖;心功能監測;電解質尤其鉀﹑鈣﹑鎂;腎功能;疑有洋地黃中毒時,應作地高辛血藥濃度測定。過量時,由於蓄積性小,-般於停藥後1~2天中毒表現可以消退。 4.應用時注意監測地高辛血藥濃度。 5.應用本品劑量應個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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