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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貝那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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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貝那普利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貝那普利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4840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貝那普利片
鹽酸貝那普利片
辛伐他汀膠囊
辛伐他汀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貝那普利。

本品主要成分為辛伐他汀。化學名稱:2,2-二甲基丁酸-8-[(4R,6R)-6-2-[(1S,2S,6R,8S,8aR)-1,2,6,7,8,8a-六氫-8-羥基-2,6-二甲基-1-萘基]乙基四氫-4-羥基-2H-吡喃-2-酮]酯。分子式:C25H38O5分子量:418.57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哈爾濱一洲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4840

國藥準字H200931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用於治療高膽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腦中風的防治。

用法用量

1.高血壓:未用利尿劑開始治療時每日推薦劑量為l0mg(l片),每天一次,若療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對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給藥間隔末期,降壓作用可能減弱,此類病人,每日總的劑量應均分成兩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劑。本品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為40mg(4片),一次或均分兩次服用。詳見說明書。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1次,晚餐時服用。劑量可按需要調整,但最大劑量不超過每日80mg。

副作用

詳見說明書。

1.本品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胃腸道不適,其它還有頭痛、皮疹、頭暈、視覺模糊和味覺障礙。2.偶可引起血氨基轉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監測肝功能。3.少見的不良反應有陽萎、失眠。4.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肌炎、肌痛、橫紋肌溶解,表現為肌肉疼痛、乏力、發燒,並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紅蛋白尿等,橫紋肌溶解可導致腎功能衰竭,但較罕見。本品與免疫抑製劑、葉酸衍生物、煙酸、吉非羅齊、紅黴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發生的危險。5.有報道發生過肝炎、胰腺炎及過敏反應如血管神經性水腫。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服用ACE抑製劑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數十例文獻報道。一旦發現懷孕時應盡快停用ACE抑製劑。孕婦在孕期的第2和第3個三月期使用ACE抑製劑,可傷害胎兒和新生兒,包括低血壓,頭骨發育不全、無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腎衰竭,甚至死亡,孕婦羊水過少,使胎兒腎功能減弱,四肢攣縮。顱麵變形、肺發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宮內發育遲緩和動脈導管未閉的報道,雖然是否與ACE抑製劑有關尚不清楚。孕婦不得不使用ACE抑製劑的悄況極少,此時應明確告知母親ACE抑製劑對胎兒的潛在的危害,並且需要定期作超聲波檢查,以評價羊膜內的環境。如果發現羊水過少,就馬上停用貝那普利。應根據懷孕期適當地進行宮縮應激試驗(CST),無應激試驗(NST)。了解宮內生物物理學概況。醫生和病人都應意識到,一旦出現羊水過少,胎兒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損害。有在子宮內暴露於ACE抑製劑病史的嬰兒,應密切觀察是否會出現低血壓,尿量過少和高鉀血症,如出現尿量過少,應進行腎灌注。交換輸血或透析療法可改善低血壓和腎功能。貝那普利既然可以進人胎盤,理論上也可通過以上方法從新生兒體內消除。另一ACE抑製劑已有報道,但經驗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由於在動物實驗中本品可導致胎兒發育不良及在母乳中是否有排泌尚不清楚,故在孕婦及乳母不推薦使用。兒童用藥:在兒童中的使用有限,長期安全性未確立。老年用藥:老年患者需根據肝腎功能調整劑量。

成分

1.本品適應於治療高血壓病,可單獨使用或與噻嗪類利尿劑合用。使用鹽酸貝那普利,必須考慮另一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即卡托普利)可引起粒性白細胞減少的事實,特別是腎功能障礙或膠原血管疾病的病人。無足夠證據證明鹽酸貝那普利沒有相似的危險性。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Ⅱ-Ⅳ)的輔助治療。

用於治療高膽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腦中風的防治。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2.腎功能不全患者應調整劑量;3.可能引起高血鉀,應定期監測血鉀水平;4.可能引起過敏反應,如出現應立即停藥;5.與某些藥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應谘詢醫生。

1.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血膽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應用本品時血氨基轉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還應定期監測肝功能試驗。 2.在本品治療過程中如發生血氨基轉移酶增高達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顯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現時,應停用本品。 3.應用本品時如有低血壓、嚴重急性感染、創傷、代謝紊亂等情況,須注意可能出現的繼發於肌溶解後的腎功能衰竭。 4.中度腎功能不全時本品劑量可不減少,但在嚴重腎功能不全時(肌酐清除率<30ml/min),應減少劑量,小心使用。 5.本品宜與食物同服,以利吸收。 6.飲食療法始終是治療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鍛煉和減輕體重等方式,都將優於任何形式的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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