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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伐他汀鈉膠囊
普伐他汀鈉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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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伐他汀鈉膠囊

普伐他汀鈉膠囊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普伐他汀鈉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0674

生產企業: 麗珠集團麗珠製藥廠

功能主治: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普伐他汀鈉膠囊
普伐他汀鈉膠囊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為普伐他汀鈉。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維拉帕米。

生產企業

麗珠集團麗珠製藥廠

上海上藥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0674

國藥準字H3102153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

本品用於:

用法用量

成人開始劑量為10~20毫克,一日1次,臨睡前服用。應隨年齡及症狀適宜增減,一日最高劑量40毫克。

口服給藥:通過調整劑量達到個體化治療。安全有效的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 1.心絞痛: 一般劑量為維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劑量為40mg/次,一日三次。約在藥後8小時根據療效和安全評估決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顫動服用洋地黃治療的病人,每日總量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未服用洋地黃的病人)成人的每日總量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齡1~5歲: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時40~80mg。>5歲:每隔6~8小時80mg。 3.原發性高血壓: 一般起始劑量為80mg,一日三次。使用劑量可達每日260~480mg。對低劑量即有反應的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應考慮起始劑量為40mg,一日三次。

副作用

1. 重大不良反應(發生率不詳) 1) 橫紋肌溶解症:出現肌肉痛、乏力感、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紅蛋白上升為特征的橫紋肌溶解症,隨之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嚴重腎損害,若出現此類症狀應立即停藥。 2) 肝功能障礙:可能出現伴有黃疸、顯著AST及ALT上升等肝功能障礙,故應注意觀察,此種情況應立即停藥並給予適當處理。 3) 血小板減少:可能出現血小板減少,故應注意觀察,並采取適當的處理準備。(有伴有紫癜和皮下出血症狀的血小板減少報告)。 4) 肌病:有出現肌病的報告。 5) 周圍神經障礙:有出現周圍神經障礙的報告。 6) 過敏症狀:有出現狼瘡樣綜合征、血管炎等過敏症狀的報告。 2.其他不良反應(詳見說明書)

1.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竇綜合征(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並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對鹽酸維拉帕米過敏的病人。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 尚未確立妊娠期用藥的安全性,因此孕婦或可能妊娠的婦女,僅在治療的益處大於風險時方可給藥。2. 哺乳期婦女避免用藥,不得已給藥時,應停止哺乳。兒童用藥:尚未確立小兒用藥的安全性。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應考慮高齡引起腎功能降低的可能,應定期檢查腎功能,觀察患者症狀,慎重給藥。

藥理作用

以推薦的單劑量和每日總量為起始劑量並逐漸向上調整劑量用藥,嚴重不良反應少見。發生率在1~10%的不良反應:便秘(7.2%);眩暈﹑輕度頭痛(3.5%);惡心(2.7%);低血壓(2.5%);頭痛(2.2%)。外周水腫(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竇性心動過緩,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滯;皮疹(1.2%);乏力;心悸;轉氨酶升高,伴或不伴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的升高,這種升高有時是一過性的,甚至繼續使用維拉帕米仍可消失。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低血壓;心動過速;潮紅;溢乳;牙齦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腸梗阻等。

注意事項

1.與其他HMG-CoA還原酶抑製劑類似,本品可能升高堿性磷酸酶及轉氨酶的水平。建議在治療前,調整劑量前或其他需要時,應測定肝功能。伴有活動性肝髒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續性轉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對近期患過肝髒疾病、提示有肝髒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續性轉氨酶升高,黃疸)、酗酒的患者,需謹慎使用。對於這些患者,宜從最小推薦劑量開始,逐步調整到有效治療劑量,並需密切觀察。治療期間,患者若出現轉氨酶升高或者肝髒疾病的症狀或體征,需肝功能複檢,直到肝功能恢複正常。若AST或ALT持續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則停用本品。 2.本品罕見引起橫紋肌溶解伴繼發於肌紅蛋白尿的急性腎功能衰竭,可引起無並發症的肌痛。肌病表現為肌肉壓痛或者關節附近肌無力,並有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達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有彌散性肌痛、肌肉壓痛或者肌無力,和/或CPK顯著升高的患者,需考慮肌病的可能性。若出現肌肉疼痛、壓痛或肌肉無力,特別是伴有乏力或發熱,需立即向醫生報告。如果出現CPK明顯升高,懷疑有肌病或者確診有肌病,停用本品。若患者出現急性或嚴重的會導致發生繼發於橫紋肌溶解的急性腎功能衰竭,如敗血症、低血壓、

1.心力衰竭: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後負荷(降低循環血管阻力)而代償,淨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避免使用維拉帕米.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製臨床症狀. 2.預激綜合症: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房室旁路通道合並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道,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因此禁止使用. 3.傳導阻滯:維拉帕米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滯﹑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有時伴有結性逸搏.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3.8%).當出現顯著的Ⅰ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展成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時,需要減量或停藥. 4.肝功能損害:因維拉帕米在肝內廣泛代謝,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嚴重肝功能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至14~16小時,該類病人隻需服用正常劑量的20%. 5.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 6.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肌肉傳導,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 7.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 8.因維拉帕米可引起轉氨酶增高,為慎重起見,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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