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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齊特片(Ⅱ)
格列齊特片(Ⅱ)

格列齊特片(Ⅱ)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格列齊特片(Ⅱ)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03229

生產企業: 浙江華潤三九眾益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當單用飲食療法不足以控製血糖的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時應飲食控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格列齊特片(Ⅱ)
格列齊特片(Ⅱ)
左甲狀腺素鈉片
左甲狀腺素鈉片
主要成分

其化學名稱為:l_(3一氮雜雙環【3.3.0】辛基)一3一對甲苯磺酰脲。

左甲狀腺素鈉

生產企業

浙江華潤三九眾益製藥有限公司

德國默克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03229

H2009023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當單用飲食療法不足以控製血糖的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時應飲食控製。

適用於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克汀病)與兒童及成人的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的長期替代治療,也可用於單純性甲狀腺腫,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甲狀腺癌手術後的抑製(及替代)治療,也可用於診斷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抑製試驗。

用法用量

口服,僅用於成年人。與所有的降血糖藥一樣,劑量應依每個病人的情況進行調節。在短暫性血糖控製紊亂的病例中,對於血糖水平可以通過飲食控製達到正常水平的病人,服用本藥很短的時間即足夠達到治療目的。(1)病人年齡低於65歲:①初始劑量:推薦的初始劑量是每天l片。②增加劑量:一般根據患者血糖代謝情況,每次1片來增加擁量。每次增加劑量之間應間隔至少14天。④維持治療:劑量每天l片到3片,特殊的病例用到每天4片。標準劑量是每天2片,分兩次服用。(2)高危患者:①年齡超過65歲的患者:開始治療時每天一次,每次1/2片。這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過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維持正常代謝為止。一般維持劑量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劑量,每次增加12.5~25g。用藥後應密切觀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壓改變並定期監測血中甲狀腺激素水平,必要時暫緩加量或減少用量。新生兒和兒童甲狀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劑量參考下表:建議使用劑量(每天)或遵醫囑:年齡每日量(mg)按體重(mgkg)0~6個月25~50微克(8~10微克千克體重)7~12個月50~70微克(6~8微克千克體重)2~5周歲75~100微克(5~6微克千克體重)6~12周歲100~150微克(4~5微克千克體重)12歲以上150~200微克(2~3微克千克體重)用藥後2~4周增加一個劑量(12.5mg~25mg),至臨床表現及甲狀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副作用

在下列情況中,本藥的使用是禁忌的:(1)對於格列齊特或所用的任何一種賦形劑過敏者,對於其它磺脲或磺胺過敏者。(2)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人,尤其是青少年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昏迷前期的糖尿病患者。(3)嚴重的肝髒或腎髒功能不全。(4)應用咪康唑治療的患者(參見【藥物相互作用】)。(5)哺乳期。(6)卟啉症:體內會有色素(卟啉)積蓄。總之,不推薦本藥與保泰鬆、丹那唑(參見【藥物相互作用】)或酒精合用。

患有非甲狀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近期出現心肌梗死者禁用,對本藥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新生兒和兒童甲狀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劑量參考下表:建議使用劑量(每天)或遵醫囑:年齡每日量(mg)按體重(mg/kg)0~6個月25~50微克(8~10微克/千克體重)7~12個月50~70微克(6~8微克/千克體重)2~5周歲75~100微克(5~6微克/千克體重)6~12周歲100~150微克(4~5微克/千克體重)12歲以上15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別注意繼續使用甲狀腺素的治療;妊娠期間不宜用左甲狀腺素與抗甲狀腺藥物共同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因加用左甲狀腺素會使抗甲狀腺藥物劑量增加。與左甲狀腺素不同,抗甲狀腺藥物能通過胎盤而降低胎兒甲狀腺功能。 老人注意事項: 對老年病人應用左甲狀腺素鈉片在劑量上必須十分慎重,應從小劑量開始,劑量增加的間隔要長些,即緩慢增加服用劑量,且應定期監測血甲狀腺素水平。

成分

當單用飲食療法不足以控製血糖的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2型)患者,同時應飲食控製。

適用於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克汀病)與兒童及成人的各種原因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的長期替代治療,也可用於單純性甲狀腺腫,慢性淋巴性甲狀腺炎,甲狀腺癌手術後的抑製(及替代)治療,也可用於診斷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抑製試驗。

藥理作用

低血糖(參見【注意事項】和【藥物過量】)。(2)胃腸道紊亂,包括惡心、消化不良、腹瀉和便秘都有過報道;如果用餐時服用格列齊特或劑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減輕以I二症狀。(3)以下為曾有的較少報導的不良反應:①黏膜和皮膚反應:皮疹、搔癢症、風疹、斑丘疹。②血液疾病:貧血、白血球減少症、血小板減少症。③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堿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見)。如有膽汁鬱積性黃疸出現,停止服用本藥。一般而言,這些症狀在治療停J卜後均會消失。

甲狀腺激素類藥。本品為人工合成的四碘甲狀腺原氨酸鈉,在體內轉變成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而活性增強,具有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促進代謝、增加產熱和提高交感-腎上腺係統感受性等作用。【藥代動力學】經用131I標記的左甲狀腺素鈉研究證明,甲狀腺功能正常時半衰期(t12)為7天,組織中為0.4天,停藥後仍可維持藥效數周。口服後平均吸收50%,絕大部分與血漿蛋白結合,約80%與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結合。主要在肝中代謝,大部分由尿中排泄。

注意事項

1.低血糖:用磺脲類降血糖藥物治療時會發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會很嚴重或持續很長時間,如有必要應住院幾天控製血糖。(1)為了減少低血糖發作的危險,必須小心選擇病人及所用劑量,並對患者解釋清楚低血糖的情況。(2)年紀較大、營養不良或身體狀態有改變的病人,腎}=腺功能不全或垂體機能減退的患者,對於抗糖尿病藥物產生的降血糖作用尤其敏感。任老年患者和用p一阻斷劑治療的患者中很難診斷出低血糖。(3)本藥隻能處方給每天飲食規律(包括早餐)的病人。如果不按時用餐,低血糖危險增加,所以有規律地攝入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並避免用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藥;2.有垂體功能減低或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如需補充甲狀腺製劑,在給左甲狀腺素鈉以前數日應先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甲狀腺替代治療期間,必須嚴密監護,避免造成過低或過高的甲狀腺功能,以免對胎兒及嬰兒造成不良影響。微量的甲狀腺激素可從乳汁中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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