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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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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70082

生產企業: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A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氟輕鬆維B6乳膏
氟輕鬆維B6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鹽酸特比萘芬0.01g。輔料為:異丙基肉豆蔻酯、吐溫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櫚酸酯、司盤60、苯甲醇、氫氧化鈉和水。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克含醋酸氟輕鬆0.01mg、維生素B6:1.5mg、蜂蜜40mg、蜂王漿4mg。輔料為:二甲亞碸、白凡士林、輕質液狀石蠟、十八醇、單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鈉、羥苯乙酯。

生產企業

Novartis Consumer Health SA

湖北人福成田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70082

國藥準字H2005798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用於皮炎、濕疹、瘙癢症等。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1次,塗抹在潔淨幹燥的患處及其周圍皮膚。並輕揉片刻。療程1-2周。

外用。每日2~3次,取適量塗患處,按摩片刻,助其滲透。病愈後繼續使用1周,以減少複發。

副作用

與所有藥品相似,本品也可導致不良反應,但並非所有人都會發生。多數人通過使用本品受益。常見副反應(1/10):皮膚脫落、瘙癢。不常見副反應(1/10,1/1000):皮膚病損、結痂、皮膚不適、皮膚顏色變化、變紅、灼熱感、疼痛、用藥部位疼痛、用藥部位刺激。罕見副反應(<1/100,1/1000):皮膚幹燥、濕疹。如意外接觸到眼睛,可能會對眼睛產生刺激。本品含有十六醇和硬脂醇,可能會導致局部皮膚反應,如:接觸性皮炎。如果出現了下列任何可能提示過敏反應的症狀,請停藥並立即需求醫療幫助:呼吸或吞咽困難;麵部、唇、舌或咽喉腫脹;皮膚嚴重瘙癢、並且伴有紅色皮疹或隆起的結節性紅斑。

1.偶有灼熱感或潮紅等一過性反應,停藥後很快自然消失。2.皮疹等過敏反應。3.長期使用可能出現色素沉著、血管擴張、繼發感染或皮膚輕度萎縮等不良反應。

禁忌

成分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用於皮炎、濕疹、瘙癢症等。

藥理作用

本品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能特異性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製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製真菌的作用。

本品中醋酸氟輕鬆為糖皮質激素,有抗炎、抗過敏作用,能抑製結締組織的增生,降低毛細血管的通透性,減少言行滲出,抑製組胺及其他炎症介質的形成和釋放。維生素B6還參與色氨酸轉化成煙酸或5-羥色胺。蜂蜜和蜂王漿中含有多種營養物質、微量元素等,具有潤燥和解毒功能,可增強皮膚局部蛋白質和糖類代謝,促進創麵愈合及表皮新生,起到營養、護膚作用。

注意事項

1.僅供外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進入眼睛,擦掉並用流水徹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適症狀持續存在,請看醫生。 3.孕婦慎用。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6.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2.使用本品時,不得在治療區域使用其他藥品。 13.16歲以下兒童,在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4.不得讓嬰兒接觸到他人治療中的皮膚,包括乳房。 15.如果用藥2周後,症狀沒有改善,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6.接觸患處後要洗手,不與他人合用毛巾和衣物可以幫助治療。 17.保持患處清潔並避免摩擦,經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幫助治療。 18.避免搔抓患處,因為這可能導致進一步的損傷,使愈合延緩或感染擴散。

1.本品用於瘙癢時,必須先排除阻塞性黃疸、慢性腎病等繼發性的瘙癢。 2.本品不適用於蕁麻疹引起的瘙癢、皮膚幹燥引起的瘙癢和老年性瘙癢。 3.本品不適用於異位性皮炎、藥物性皮炎。 4.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5.兒童和老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不得用於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薄處。 7.不得用於皮膚破潰、化膿或有大麵積滲出處。 8.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10.不宜大麵積使用或長期使用,使用本品時不可使用輔料和包紮。因這些情況下,可能產生全身不良反應。 11.用藥1周後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 12.如並發細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請谘詢醫師處理。 1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4.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5.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6.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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