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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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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顆粒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0266

生產企業: 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於革蘭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等。(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燒傷和手術後感染等。(4)泌尿係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於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炎。(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3)腹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顆粒
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顆粒
阿維A膠囊
阿維A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克林黴素棕櫚酸酯。

化學名稱為 :全反式-9-(4-甲氧-2,3,6-三甲苯基)-3,7-二甲基2,4,6,8-壬四烯酸乙酸。

生產企業

北大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Patheon Inc.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0266

注冊證號H2014021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用於革蘭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等。(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燒傷和手術後感染等。(4)泌尿係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於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炎。(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3)腹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用於治療嚴重銀屑病、嚴重角質異常性疾病,詳見產品說明書。

用法用量

口服。用適量溫開水溶解後服用。按克林黴素計,1.兒童:一日劑量為按體重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體重10kg以下幼兒每次服藥應不少於37.5mg,一日3次)。2.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醫囑。

阿維A的劑量應當根據個體情況進行調整,因為各人藥物的吸收及代謝率存在差異。最好為每日一次服藥,並且與食物或奶同服。以下為一般指導量: 成人 初始量25毫克(25毫克膠囊一粒)或30毫克(10毫克膠囊三粒)服用2~4周後可獲得滿意效果。 維持量必須根據臨床療效和耐受性來決定。一般每日25毫克~50毫克服用6-8周常可獲得理想療效。 在某些病例,有時需要將劑量增大至最大75毫克/日(25毫克膠囊三粒)。 當大部分銀屑病皮損消退後可停止服用。複發病例可用上述方法重新治療。 在角化異常性疾病,常需要維持療法,不過應當使用盡可能小的劑量,如20毫克/日,一般不應超過50毫克/日。 兒童 考慮到長期治療可能出現的嚴重副作用,因此應慎重評估治療的副作用和療效的平衡。一般隻有當其他療法不能使用時才能應用阿維A酸。 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進行計算,每日劑量約為0.5毫克/千克,部分病例可短時間使用大劑量(高達1毫克/千克/日)藥物,但最大不能超過35毫克/日。考慮到長期治療的副作用,維持劑量應控製在盡可能低水平。 聯合療法 當本品與其它療法聯合應用時,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可以適當減少本品的劑量。 正規外用療

副作用

1.胃腸道反應:偶見惡心、嘔吐、腹痛及腹瀉。2.過敏反應:少數病人可出現藥物性皮疹。3.對造血係統基本無毒性反應,偶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等,一般輕微為一過性。4.少數病人可發生一過性堿性磷酸酶、血清轉氨酶輕度升高及黃疸。5.極少數病人可產生假膜性結膜炎。

服用本品的患者大多數會發生一些不良反應。這種不良反應往往在減量或停藥後消失,在治療開始階段有時可見銀屑病症狀有所加重。 最多見的不良反應為維生素A過多症的表現如嘴唇幹燥,使用脂性軟膏可使該不良反應減輕。 粘膜和移行上皮可發生幹燥或發生炎症性損害。有時這種情況會導致鼻出血和鼻炎,眼部症狀(幹眼症、結膜炎)和對角膜眼鏡片的不耐受。角膜潰瘍罕見。 還可發生唇炎、口角皸裂、口腔幹燥和口渴。偶有發生口炎、齒齦炎及味覺異常者。 在本品治療過程中,由白色念珠茵所致的外陰陰道炎的發生率也有所上升。 治療過程中可發生全身皮膚變薄、脫屑,特別在掌蹠更明顯。 常見脫發、甲脆和甲溝炎。偶見大皰性皮疹和發質異常。在少數情況下,還可發生光敏反應。 上述副作用一般在停藥後都可恢複。 雖然顱內高壓(假性腦瘤)罕見,但有時可有頭痛。患者如出現劇烈頭痛、惡心、嘔吐和視力異常,應立即停用本品並請神經科醫生進行診治,有時可見視力模糊和夜間視力下降(見【注意事項】)。 偶見肌肉、關節和骨骼疼痛。維持治療可導致已存在的脊柱骨質增生加重、出現新的骨質增生性病變和導致骨骼外鈣化,這些變化在長期維甲酸治療中也可見到。 偶見外周水腫和皮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未足月嬰兒慎用。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詳見說明書。兒童用藥:考慮到長期治療可能出現的嚴重不良反應,因此應慎重進行利弊評估。一般隻有當其他療法不能使用時才能應用阿維A。老年用藥:同成人用藥。

成分

1.用於革蘭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並感染等。(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燒傷和手術後感染等。(4)泌尿係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用於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染性疾病:(1)膿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炎。(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3)腹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用於治療嚴重銀屑病、嚴重角質異常性疾病,詳見產品說明書。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作用機製與林可黴素相同,細菌對本品與林可黴素有完全交叉耐藥性,對林可黴素高度過敏的患者,也不適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腸道不適,可不影響治療,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結腸炎,應予高度重視,如出現劇烈腹痛、頻繁腹瀉、伴水樣或血樣便等症狀,應停止用藥,嚴重時應輸液,處理無效則需服用萬古黴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進行治療。 3.本品治療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連續用藥應不少於10天,以防止急性風濕性發生。 4.因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結腸炎,與抗蠕動性止瀉藥合用,可能使腸內毒素延遲排出,從而導致腹瀉延長或加劇。 5.肝功能損害、嚴重腎功能損害患者應慎用。 6.有胃腸疾病史,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伴隨性結腸炎的患者應慎用。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2.避免與光敏感藥物同時使用;3.定期檢查肝功能;4.避免強烈日光或紫外線照射;5.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時應立即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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