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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3683

生產企業: 保定古城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複方氨酚那敏顆粒
右美沙芬愈創甘油醚糖漿
右美沙芬愈創甘油醚糖漿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袋含對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黃10毫克。輔料為蔗糖粉和香蘭素。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10毫升中含氫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創甘油醚100毫克。輔料為:蔗糖、苯甲酸鈉、枸櫞酸、胭脂紅、什錦水果香精。

生產企業

保定古城製藥有限公司

哈爾濱泰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3683

國藥準字H200936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用法用量

口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溫水衝服。

口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12歲以下兒童見下表:年齡1-3歲,體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5ml,一日3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年齡4-6歲,體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一日3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年齡7-9歲,體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0ml,一日3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年齡10-12歲,體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一日3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可見頭暈、頭痛、嗜睡、易激動、噯氣、食欲缺乏、便秘、惡心、皮膚過敏等,停藥後上述反應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適用於緩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用於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藥理作用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幹、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複。

氫溴酸右美沙芬為中樞性鎮咳藥,可抑製延腦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其鎮咳作用與可待 因相等或稍強,長期服用無依賴性和耐受性;愈創木酚甘油醚為祛痰劑,能使呼吸道腺體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釋,易於咳出。

注意事項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7.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8.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用藥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抑鬱症、消化道潰瘍、痰量過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5.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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