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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聚維酮碘搽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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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聚維酮碘搽劑

複方聚維酮碘搽劑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複方聚維酮碘搽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2020539

生產企業: 貴州萬順堂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於足癬、體癬、頭癬、花斑癬、手癬、甲癬;並發細菌感染也可使用。2.用於癤、蚊蟲叮咬、手足多汗症。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聚維酮碘搽劑
複方聚維酮碘搽劑
硫酸羥氯喹片
硫酸羥氯喹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毫升含聚維酮碘30毫克,阿司匹林120毫克。輔料為:甘油、聚乙二醇、苯酚、聚乙烯吡咯烷酮、乙醇。

硫酸羥氯喹。

生產企業

貴州萬順堂藥業有限公司

上海上藥中西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2020539

國藥準字H1999026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用於足癬、體癬、頭癬、花斑癬、手癬、甲癬;並發細菌感染也可使用。2.用於癤、蚊蟲叮咬、手足多汗症。

本品用於對潛在嚴重副作用小的藥物應答不滿意的以下疾病:類風濕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紅斑狼瘡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又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用法用量

外用。洗淨患處,將本品塗搽患處,一日1~2次。用於癬病療程為5~14天(詳見說明書)。

口服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劑量為每次0.4g,分次服用。當療效不再進一步改善時...

副作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4-氨基喹啉類化合物在長期治療時可能發生下列反應,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應其及類型和發生率可能有所不同。(1)中樞神經係統反應:興奮、神經過敏、情緒改變、夢魘、精神病、頭痛、頭昏、眩暈、耳鳴、眼球震顫、神經性耳聾、驚厥、共濟失調。(2)神經肌肉反應: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軟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減退。(3)眼反應:①睫狀體:調節障礙,伴視覺模糊的症狀。該反應具劑量相關性,停藥後可逆轉。②角膜:一過性水腫、點狀至線狀混濁、角膜敏感度減小。常見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狀(視覺模糊,在光線周圍出現光暈、畏光)的角膜改變。角膜沉著可能早在開始治療後3周即已出現。羥氯喹角膜改變及視覺副反應的發生率似比氯喹低得多。③視網膜:黃斑水腫、萎縮,異常色素沉著[輕度色素小點出現“牛眼(BULL’’S-EYE)”外觀],中心凹反射消失,在暴露於明亮光線(光應激試驗)之後黃斑恢複時間增加,在黃斑、黃斑旁及周圍視網膜區對紅光的視網膜閾提高。其他眼底改變包括視神經乳頭蒼白和萎縮,視網膜小動脈變細,視網膜周圍細顆粒狀色素紊亂以及晚期出現凸出型脈絡膜。④視野缺損:中心周圍或中心旁盲點、中心盲點伴視敏度下降、罕見視野狹窄。歸因於視網膜

禁忌

成分

1.用於足癬、體癬、頭癬、花斑癬、手癬、甲癬;並發細菌感染也可使用。2.用於癤、蚊蟲叮咬、手足多汗症。

本品用於對潛在嚴重副作用小的藥物應答不滿意的以下疾病:類風濕關節炎,青少年慢性關節炎,盤狀紅斑狼瘡和係統性紅斑狼瘡,以及又陽光引發或加劇的皮膚病變。

藥理作用

本品所含聚維酮碘能逐步釋放出碘而發揮殺菌作用。其作用機製是使菌體蛋白質變性後使細菌死亡。對細菌、真菌及病毒均有效。阿司匹林分解後產生的水楊酸具有消炎和止癢作用,還有軟化角質、增強藥物皮膚滲透作用。

硫酸羥氯喹片為4-氨基喹啉類用於治療盤狀紅斑狼瘡及係統性紅斑狼瘡的藥物。其作用機理尚不清楚,目前認為有可能與其免疫抑製與抗炎作用有關。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3.本品在低溫時,可能發生渾濁,但藥品質量並不降低,可以照常使用。 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應放在兒童無法取到的地方。(2)牛皮癬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應使用於這些患者,除非根據醫師判斷,患者的得益將超過其可能的風險。(3)醫師在開出本品處方前應當完全熟悉本說明書的全部內容。(4)接受長期或高劑量治療的某些患者,已觀察到有不可逆視網膜損傷,據報道視網膜病變具有劑量相關性。(5)服用本品應進行初次(基線)以及定期(每3個月1次)的眼科檢查(包括視敏度、輸出裂隙燈、眼底鏡以及視野檢查)。(6)如果視敏度、視野或視網膜黃斑區出現任何異常的跡象(如色素變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現任何視覺症狀(如閃光和劃線),且不能用調節困難或角膜混濁完全解釋時,應當立即停藥,並密切觀察其可能的進展。即使在停止治療之後,視網膜改變(及視覺障礙)仍可能進展。(7)使用本品長期治療的所有患者應定期隨訪和檢查,包括檢查膝和踝反射,以及發現肌肉軟弱的任何跡象。如發現肌軟弱,應當停藥。(8)肝病或醇中毒患者,或者與已知有肝髒毒性的藥物合用時,應慎用。(9)對長期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應定期作血細胞計數。如出現不能歸因於所治疾病的任何嚴重血液障礙,應當考慮停藥。缺乏G—6—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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