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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4021378

生產企業: 山西寶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醋酸甲羥孕酮片
醋酸甲羥孕酮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分為:醋酸甲羥孕酮。化學名稱: 6α-甲基-17α-羥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產企業

山西寶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4021378

注冊證號H2014064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本品用於治療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腎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給藥途徑:口服。本品須在有經驗醫生指導下服用。 乳腺癌:推薦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達 2g (大劑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藥)。 子宮內膜癌、前列腺癌及腎癌等激素依賴性腫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應用孕激素治療偶見或罕見以下不良反應,按照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而非發生頻率依次羅列如下: 免疫係統異常 超敏反應(如過敏反應和過敏樣反應、血管性水腫) 內分泌異常 腎上腺皮質激素樣作用(如類庫欣綜合征)、長期無排卵 代謝和營養異常 水腫/液體瀦留、體重變化、糖尿病惡化 精神異常 意識模糊、抑鬱、欣快、性欲改變、失眠、神經質 神經係統異常 抑鬱、頭暈、頭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腦梗塞、腎上腺素樣反應(手細顫、出汗、夜間小腿痛性痙攣) 眼部異常 視覺障礙、糖尿病性白內障、視網膜血栓形成 心髒異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動過速 血管異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熱 呼吸道、胸部及縱膈異常 肺栓塞 消化道異常 便秘、腹瀉、口幹、惡心、嘔吐 肝膽異常 黃疸 皮膚和皮下組織異常 痔瘡、脫發、多毛症、瘙癢症、皮疹、蕁麻疹 腎髒和泌尿係統異常 糖尿 生殖係統和乳腺異常 異常子宮出血(不規律、增加、減少)、閉經、宮頸糜爛、乳溢、乳房痛 全身異常和給藥部位不適 疲勞、注射部位反應、不適、發熱 實驗室檢查 宮頸分泌物改變、食欲改變、肝功能異常、白細胞和血小板計數升高、高鈣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壓升高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本品禁用於妊娠女性。一些報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妊娠早期宮內暴露於孕激素類藥物與胎兒生殖器異常有關。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時妊娠,則應被告知本品對於胎兒的潛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雖尚無證據提示這將對被哺乳嬰兒帶來任何危害,仍建議在使用醋酸甲羥孕酮片治療期間避免哺乳。兒童用藥:不適用於兒童。老年用藥:沒有證據顯示老年患者與年輕患者相比在藥物代謝方麵存在差異。因此,相同的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適用於每個年齡組。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 4.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 (4)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本品應該在有經驗的腫瘤專科醫師監督指導下使用,且患者須進行定期隨訪。 ·應對本品治療期間發生的意外陰道出血進行仔細檢查,明確診斷。 ·在送檢子宮內膜或宮頸組織時,應告知病理學家(實驗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體瀦留,因此應慎用於可能因液體瀦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臨床抑鬱治療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應受到密切監測。 ·某些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可能出現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療時應受到密切觀察。 ·應告知醫生/實驗室本品的應用可降低下述內分泌指標的水平: a. 血漿/尿類固醇(如皮質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漿/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結合球蛋白 ·如果視力突然部分或完全喪失或如果突發眼球突出、複視或偏頭痛,在檢查期間不應再給藥。如果檢查提示視乳頭水腫或視網膜血管病變,則應立即停藥。 ·雖然應用醋酸甲羥孕酮與誘發血栓栓塞性疾病並無明確因果關係,但不推薦本品用於任何具有靜脈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對於接受本品治療時發生VTE 的患者,建議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會引起類庫欣綜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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