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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依匹斯汀膠囊
鹽酸依匹斯汀膠囊

鹽酸依匹斯汀膠囊

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依匹斯汀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1484

生產企業: 重慶藥友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組胺H1受體拮抗劑,適用於成人所患的過敏性鼻炎、蕁麻疹、濕疹、皮炎、皮膚瘙癢症、癢疹、伴有瘙癢的尋常性銀屑病及過敏性支氣管哮喘的防治。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依匹斯汀膠囊
鹽酸依匹斯汀膠囊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主要成分

過敏性鼻炎,蕁麻疹,濕疹,皮炎,皮膚瘙癢症,癢疹,銀屑病,支氣管哮喘,呼吸內科,皮膚科,耳鼻喉科。

本品主要成份為氟康唑。

生產企業

重慶藥友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石家莊四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484

國藥準字H1097029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組胺H1受體拮抗劑,適用於成人所患的過敏性鼻炎、蕁麻疹、濕疹、皮炎、皮膚瘙癢症、癢疹、伴有瘙癢的尋常性銀屑病及過敏性支氣管哮喘的防治。

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用法用量

1 過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一次10~20mg(1-2粒),一日一次。或按病情...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後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症狀緩解後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後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 (5)預防念珠菌病:有預防用藥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腎功能不全者:若隻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後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如表1所述(見說明書表格) 小兒 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副作用

偶見蕁麻疹,騷癢,騷癢性紅斑。倦怠感,頭疼。總膽固醇升高和黃疸,尿蛋白出現,呼吸困難,鼻塞。罕見白細胞數量增加。

常見消化道反應,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 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偶可發生嚴重的剝脫性皮炎(常伴隨肝功能損害)、滲出性多形紅斑。 肝毒性: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可見頭暈、頭痛。 某些患者,尤其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現腎功能異常。 偶可發生周圍血象一過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學檢查指標改變,尤其易發生於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動物試驗中,本品高劑量給予動物時可出現流產、死胎增多、幼年動物肋骨畸形、齶裂等變化。雖然在人類中未發現此類情況,但孕婦仍應禁用。2.尚無母乳中含本品濃度的數據,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時暫停哺乳。兒童用藥:本品對小兒的影響缺乏充足的研究資料,雖然少數出生2周至14歲小兒患者以每日3~6mg/kg(按體重)劑量治療未發生不良反應,但小兒仍不宜應用。老年用藥: 腎功能無減退的老年患者無須調整劑量。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須根據肌酐清除率調整劑量(詳見【用法用量】)。

成分

本品為組胺H1受體拮抗劑,適用於成人所患的過敏性鼻炎、蕁麻疹、濕疹、皮炎、皮膚瘙癢症、癢疹、伴有瘙癢的尋常性銀屑病及過敏性支氣管哮喘的防治。

念珠菌病: 用於治療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尚可用於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細胞毒類藥物或放射治療時,預防念珠菌感染的發生。 隱球菌病: 用於治療腦膜以外的新型隱球菌病;治療隱球菌腦膜炎時,本品可作為兩性黴素B聯合氟胞嘧啶初治後的維持治療藥物。 球孢子菌病。 用於接受化療、放療和免疫抑製治療患者的預防治療。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於芽生菌病和組織胞漿菌病的治療。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 依匹斯汀為組胺H1受體拮抗劑。本品對組織胺、白三烯C4、PAF、5-羥色胺有抑製作用,並能抑製組胺、慢反應物質A(SRS-A)化學介質的釋放。由於本品化學結構的特點,本品難以通過血腦屏障,對中樞神經係統的H1受體拮抗作用弱。 毒理作用 重複給藥:大鼠連續給藥12個月,劑量為1、6和60mg/kg,大劑量組動物見血中甘油三酯含量減少。猴連續給藥12個月,劑量為1、8和60mg/kg,大劑量組動物有流涎、嘔吐、腹瀉現象。 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和妊娠初期給予依匹斯汀5、30、120mg/kg/d,在120mg/kg/d劑量下,動物都有攝食量的減少和體重增加的抑製,雄性動物睾丸重量相對增加,雌性動物出現發情期不規則及妊娠率明顯降低,對母體毒性無影響劑量為30mg/kg/d。各劑量組對胎仔無明顯影響,對子代無影響劑量為120mg/kg/d。大鼠胎兒器官形成期給予依匹斯汀,劑量為5、35和200mg/kg/d,大劑量組動物有5/23隻動物死亡,死亡動物可見肺表麵顏色改變及肺和心肌水腫,對胎仔無明顯影響,本試驗對母體毒性無影響劑量為5mg/kg/d,對子代無影響劑量為200mg/kg/d。

注意事項

1. 長期接受類固醇劑治療的患者在開始服用本品時,應適當減少類固醇劑的服用量。 2. 大多數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駕駛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對於藥物反應敏感的人群.建議服藥後不進行駕駛或操縱精密

1.本品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 2.由於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吡咯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4.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6.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xxx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 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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