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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軟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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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軟膏

鬼臼毒素軟膏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鬼臼毒素軟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163

生產企業: 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尖銳濕疣。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鬼臼毒素軟膏
鬼臼毒素軟膏
酮康唑洗劑
酮康唑洗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鬼臼毒素。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為酮康唑20毫克,輔料為十二烷基硫酸鈉、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鈉液、EDTA-2Na、無水亞硫酸鈉、十二烷基甜菜堿、十二烷基醇酰胺、聚乙二醇雙硬脂酸酯、7.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氫鈉、香精。

生產企業

湖北東信藥業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163

國藥準字H2000070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尖銳濕疣。

用於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用法用量

1.塗藥前先用消毒、收斂溶液(如高錳酸鉀溶液等)清洗患處、擦幹; 2.用特製藥簽...

局部外用。花斑癬,每日1次,連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每周2次,連用2-4周。將本品適量塗於皮膚或已潤濕的頭發上,搓揉3-5分鍾後,用水洗淨。

副作用

1.多數病人用藥後塗藥部位可出現不同程度燒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紅斑、水腫等刺激。 2.體脫落後局部可出現紅斑或淺表糜爛,以上均為常見的局部反應,不必停藥。 3.個別患者局部反應嚴重,可用消炎、收斂藥液冷濕敷或護膚霜、乳、糊劑處理,可很快顯著減輕症狀,對於局部出現嚴重潰瘍,水腫,劇烈疼痛者必要時可停止治療。 4.少數病人治療過程中無任何不良反應。 5.外用治療未見係統不良反應。

局部使用本品治療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見的不良反應有:用藥局部皮膚燒灼感、瘙癢、刺激、油膩或幹燥,用藥局部頭發紋理異常、幹燥或油膩。有報道對頭發受到化學損傷或灰發的病人,使用本品後可能出現頭發褪色。此外,偶見過敏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與哺乳期婦女禁用。 兒童用藥:目前尚缺乏兒童用藥方麵的實驗資料,建議兒童不宜用藥。

成分

用於治療尖銳濕疣。

用於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藥理作用

體外、體內試驗已證明本品有抗腫瘤活性,能抑製微管聚合,抑製細胞核有絲分裂,使其停止於中期。外用治療尖銳濕疣的體外藥效試驗證明本品能抑製培養的正常人皮膚角質形成細胞和宮頸癌上皮細胞的脫氧核苷摻入和DNA合成,阻礙其分裂和增殖。經本品外塗治療後,可抑製被人乳頭瘤病毒(HPV)感染所導致疣狀增殖的上皮細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發生壞死、脫落,從而起到治療尖銳濕羞疣的作用。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對皮膚癬菌如發癬菌屬,表皮癬菌屬,小孢子菌屬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殺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緩解通常由花斑癬、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頭皮屑)引起的脫屑和瘙癢。

注意事項

1.本藥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藥不能接觸眼部。若不慎進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衝洗淨。

1.使用2~4周後,症狀無改善或加重,應停藥並谘詢醫師或藥師。 2.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不慎入眼,應用水衝洗。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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