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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對乙酰氨基酚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3021067

生產企業: 湖南中南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克拉黴素片
克拉黴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對乙酰氨基酚。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黴素。

生產企業

湖南中南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麗珠集團麗珠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3021067

國藥準字H1096022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6~12歲兒童,一次0.5片。 2.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時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6~14日。2.兒童:口服,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體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時1次;體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時1次;體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5~10日。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對本品或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3.嚴重肝功能損害者、水電解質紊亂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療者禁用。 4.某些心髒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動過緩、Q-T間期延長、缺血性心髒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6個月以下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定。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成分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適用於對克拉黴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竇炎等;3.皮膚及軟組織的輕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窩組織炎、丹毒等。

藥理作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1.藥理 本品為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對革蘭陽性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有抑製作用,對部分革蘭陰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杆菌、淋病奈瑟菌、嗜肺軍團菌和部分厭氧菌如脆弱擬杆菌、消化鏈球菌、痤瘡丙酸杆菌等也有抑製作用,此外對支原體也有抑製作用。 本品特點為在體外的抗菌活性與紅黴素相似,但在體內對部分細菌如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的抗菌活性比紅黴素強。本品與紅黴素之間有交叉耐藥性。 本品的作用機製是通過阻礙細胞核蛋白50S亞基的聯結,抑製蛋白合成而產生抑菌作用。 2.毒理 本品除體外染色體畸變試驗一次是弱陽性另一次為陰性結果外,其他體外致突變試驗如沙門菌/哺乳動物細胞微粒體試驗、細菌致突變頻率試驗、大鼠肝細胞DNA合成測定、小鼠淋巴瘤測定、小鼠顯性致死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均為陰性。 生育、生殖研究表明,雌性、雄性大鼠給用克拉黴素160mg/kg/日(以體表麵積計,是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1.3倍),對大鼠動情期、生育能力、分娩及子代的數量和存活率均無影響。給予猴子口服克拉黴素150mg/kg/日(以體表麵積計,是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2.4倍),出現胚胎喪失。 動物長期毒性研究未證實克拉黴素有致癌性。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 2.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分鍾)者,須作劑量調整。常用量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劑0.5g,以後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與紅黴素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 4.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的治療。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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