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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巴斯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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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巴斯汀片

依巴斯汀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進口

通用名稱:依巴斯汀片

批準文號:注冊證號H20140855

生產企業: INDUSTRIAS FARMACEUTICAS ALMIR

功能主治:適用於伴有或不伴有過敏性結膜炎的過敏性鼻炎(季節性和常年性)。慢性特發性蕁麻疹的對症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依巴斯汀片
依巴斯汀片
維C銀翹片
維C銀翹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依巴斯汀。

金銀花、連翹、荊芥、淡豆豉、淡竹葉、牛蒡子、蘆根、桔梗、甘草、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維生素C、薄荷素油。輔料為澱粉、微晶纖維素、硬脂酸、二氧化矽、硬脂酸鎂、倍他環糊精、乳糖、麥芽糊精、薄膜包衣預混劑。

生產企業

INDUSTRIAS FARMACEUTICAS ALMIR

國藥集團德眾(佛山)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H20140855

國藥準字Z200131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伴有或不伴有過敏性結膜炎的過敏性鼻炎(季節性和常年性)。慢性特發性蕁麻疹的對症治療。

疏風解表,清熱解毒。用於外感風熱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見發熱、頭痛、咳嗽、口幹、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一日一片或二片一次口服。 6-11歲兒童:片劑一日一次半片...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國外文獻報道:12歲以上的病人中出現的大於1%的不良反應為:頭疼(7.9%),嗜唾(3%),口幹(2.1%)。在12歲以下的兒童,觀察到的大於1%的副作用為頭疼(11.7%),口幹(2.6%),嗜睡(1.25%)。 在大於12歲的兒童中報道的小於1%的不良反應如下:腹痛、消化不良、鼻衄、鼻炎、鼻竇炎、惡心和失眠。在小於12歲的兒童中報道其它小於1%的不良反應還包括:食欲增加、腹瀉、皮疹、煩躁、情緒不穩、多動、口味改變以及虛弱。

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依巴斯汀對懷孕期婦女的安全性尚缺乏足夠的驗證。動物試驗研究表明:在妊娠早、中、晚期依巴斯汀對胚胎發育無直接或間接的有害作用。在動物試驗中也未發現其具有致畸作用。但是並未進行人體試驗。所以依巴斯汀隻能在絕對必需時才用於妊娠婦女。 依巴斯汀是否隨乳汁分泌尚不清楚,所以在哺乳期禁用。 兒童用藥:本品適用於2歲以上兒童,對2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性有待進一步驗證。 6-11歲兒童:片劑一日一次半片(5mg)口服。 2-5歲兒童:常用量為一日一次2.5mg口服。 2歲以下兒童:本品的安全性有待進一步

成分

適用於伴有或不伴有過敏性結膜炎的過敏性鼻炎(季節性和常年性)。慢性特發性蕁麻疹的對症治療。

疏風解表,清熱解毒。用於外感風熱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見發熱、頭痛、咳嗽、口幹、咽喉疼痛。

藥理作用

依巴斯汀具有迅速而長效的組織胺抑製作用,並且具有對組胺H1受體的超強親和力。口服給藥,依巴斯汀及其代謝產物均不能穿過血腦屏障。這解釋了在試驗過程中觀察到依巴斯汀對於中樞神經係統的輕微的鎮靜作用。 試驗數據表明,依巴斯汀是一種強效、長效、高選擇性的組胺H1受體阻斷劑,並且對中樞神經係統的膽堿能受體沒有拮抗作用。 臨床前安全數據顯示,在常規藥理安全性試驗結果中未發現依巴斯汀具有毒性作用。重複劑量試驗未發現其具有毒性、生殖毒性、潛在致癌性以及對生殖功能未發現具有副作用。

注意事項

有肝功能障礙或障礙史者慎用: 對已知具有心髒病風險因素,例如QT延長綜合症、低鉀血症患者以及正在服用具有延長QT間期或CYP3A4酶抑製劑,例如吡咯類抗真菌藥物和大環內酯類抗生素藥物的患者服用時需注意(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由於依巴斯汀在服用後1至3小時內起作用,所以不適用急性過敏的單藥緊急治療。 對駕駛和機械操作的影響:經過深入的研究表明,在建議治療劑量下對人精神運動係統無影響。一項研究依巴斯汀對駕駛能力影響的試驗表明,30mg以下的依巴斯汀對駕駛能力無任何不良影響。根據以上結論表明依巴斯汀在治療劑量下對駕駛或使用機械的能力沒有影響。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不適用於風寒感冒,表現為惡寒明顯,無汗,頭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維生素C。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5.心髒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服藥三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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