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5021185

生產企業: 福建省泉州羅裳山製藥廠

功能主治: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頭孢克肟膠囊
頭孢克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袋含對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黃5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克肟。

生產企業

福建省泉州羅裳山製藥廠

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白雲山製藥總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5021185

國藥準字H1093012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本品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處),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壯漢球菌、大腸球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細菌性感染疾病: 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感染時),慢性呼吸係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 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膽囊炎、膽管炎; 4.猩紅熱; 5.中耳炎,鼻竇炎等。

用法用量

溫開水衝服,12歲以下兒童用量如下:1.1~3歲,體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2.4~63歲,體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3.7~9歲,體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4.10~12歲,體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成人每日400mg,兒童每日8mg/kg,可單次或分2次口服。兒童體重≥50kg或年齡≥12歲時用成人劑量。治療單純性淋病時宜400mg單劑療法。治療單純性淋病時宜400mg單劑療法。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其肌酐清除率(CCr)為21~60ml/min並進行血液透析者給標準劑量的50%,即每日給藥300mg;CCr≤20ml/min並進行腹膜透析者給標準劑量的50%,即每日給藥200mg。

副作用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對本品或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有過敏史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新生兒及早產兒均應慎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高齡患者慎用。

成分

適用於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

本品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菌除處),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壯漢球菌、大腸球菌、克雷伯杆菌屬、沙雷菌屬、變形杆菌屬、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以下細菌性感染疾病: 1.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感染時),慢性呼吸係統感染疾病的繼發感染,肺炎; 2.腎盂腎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膽囊炎、膽管炎; 4.猩紅熱; 5.中耳炎,鼻竇炎等。

藥理作用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適、口幹、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複。

頭孢克肟為第三代口服頭孢菌素,通過抑製細菌細胞壁合成而起殺菌作用,對多數β內酰胺酶穩定,許多產青黴素酶和頭孢菌素酶菌株仍對本品敏感。頭孢克肟在體外和體內對革蘭氏陽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膿性鏈球菌,革蘭氏陰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產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酶株)、大腸杆菌、奇異變形杆菌、淋球菌(包括產酶株)均具良好抗菌作用。頭孢克肟在體外對肺炎鏈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變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殺巴斯德菌、普羅威登菌、沙門菌屬、誌賀菌屬、粘質沙雷菌、異型枸櫞酸菌、丙二酸鹽枸櫞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臨床有效性尚未確立。本品對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對銅綠假單胞菌、腸杆菌屬、脆弱擬杆菌、梭菌屬等無抗菌作用。

注意事項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4.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過量或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有過敏史者禁用。腸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兒童不宜應用。過去有青黴素過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發生過敏性休克的可能。 2.腎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長,須調整給藥劑量。 3.相同劑量混懸劑與片劑服用後以前者為高。血藥濃度以前者為高。 4.治療化膿性鏈球菌感染療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懸劑治療。 6.對本品或頭孢菌類抗生素有過敏史者禁用。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8.新生兒及早產兒均應慎用。 9.高齡患者慎用。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商務聯係

藥企營銷&商務合作聯係: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