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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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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348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於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片
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克拉維酸28.5mg。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製藥有限公司

湘北威爾曼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348

國藥準字H2003046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主要用於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本品可用於治療如下條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係統感染: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竇炎: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膚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葡萄球菌、大腸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腸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腸杆菌引起。 盡管本品對以上各種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黴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療,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對氨苄青黴素敏感的微生物和產生β-內酰胺酶的微生物引發的複合感染均對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他的抗生素。因為阿莫西林在體外對肺炎鏈球菌比氨苄青黴素和青黴素更有效,因此對氨苄青黴素或青黴素中性敏感的絕大多數的肺炎鏈球菌對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 為檢測致病菌及其對本品的敏感性,應和外科手術一起進行細菌學試驗。當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產生β-內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細菌學和敏感試驗得到結果前須開始治療,以便測得致病菌和其對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結果,如需要,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用法用量

口服,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 沙丁胺醇過量可引起低鉀血症,應監測血鉀水平。對有心髒症狀(如心動過速,心悸)表現的患者,應考慮中斷本品治療,並給予恰當的對症治療。如給予具有心髒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但是對患有支氣管痙攣的患者應慎用β-受體阻滯劑。 沙丁胺醇過量的體征為顯著的心動過速和/或肌肉震顫。應注意對於40撳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當於4mg的沙丁胺醇片劑。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除非當對母親預期的受益大於任何可能對胎兒的危害時,孕婦才可考慮使用本品。與其它大多數藥物一樣,僅有少量發表的資料證明人類在懷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對動物的研究表明,當劑量非常高時,會對胎仔造成某些危險。大規模的動物生殖毒性試驗表明,無氟利昂類拋射劑HFA-134A對胎仔發育無損害。 本品的致畸研究顯示本品在β2-受體激動劑出現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劑量下,未發現致畸作用,但無人類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試驗數據。 由於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故非對母親的預期受益大於對新生兒的潛在危險,否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對胎兒有致畸作用,孕婦慎用;氨苄青黴素類的抗生素可通過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婦女應慎用本品。兒童用藥:對於體重小於40kg的兒童,建議選用混懸劑。由於新生兒及嬰兒的腎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謝會被延遲,在兒科治療中對於小於三個月的嬰兒酌減劑量。老年用藥: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時,無需調整劑量,具體用量同成年人。

成分

主要用於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本品可用於治療如下條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係統感染: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竇炎: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膚及皮膚軟組織感染:由β-內酰胺酶產生菌葡萄球菌、大腸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腸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腸杆菌引起。 盡管本品對以上各種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黴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療,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對氨苄青黴素敏感的微生物和產生β-內酰胺酶的微生物引發的複合感染均對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他的抗生素。因為阿莫西林在體外對肺炎鏈球菌比氨苄青黴素和青黴素更有效,因此對氨苄青黴素或青黴素中性敏感的絕大多數的肺炎鏈球菌對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 為檢測致病菌及其對本品的敏感性,應和外科手術一起進行細菌學試驗。當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產生β-內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細菌學和敏感試驗得到結果前須開始治療,以便測得致病菌和其對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結果,如需要,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本藥為選擇性腎上腺素β2受體激動藥,能選擇性地激動支氣管平滑肌上的腎上腺素β2受體,有較強的支氣管擴張作用,其作用機製部分是通過激活腺苷酸環化酶,增加細胞內環磷腺苷的合成,從而鬆弛平滑肌,並可通過抑製肥大細胞等致敏細胞釋放過敏反應介質,解除支氣管痙攣。本藥用於支氣管哮喘。 毒理研究:與其它選擇性β2-激動劑相似,對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顯示致畸性。在一項生殖毒性試驗中,在2.5毫克/公斤劑量下,9.3%的胎仔出現齶裂。在大鼠試驗中,對大鼠整個妊娠期口服給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現明顯胎仔異常。僅在最高劑量組出現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於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試驗中,在口服劑量50毫克/公斤/天(即,遠遠高於人類常規劑量),胎仔出現治療相關變化,包括眼瞼開放(無瞼)、繼發齶裂口(齶裂)、顱骨前額骨化(顱裂)、以及四肢彎曲。改變本品的處方對沙丁胺醇毒性無影響。 本品采用的無氟利昂拋射劑HFA-134A,在非常高的氣化物濃度下(遠遠超出患者常規用藥量中的拋射劑量),對多個種屬的動物暴露天數為兩年的試驗中,未見毒性反應。

注意事項

1.一般 盡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黴素類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質,但仍建議在延長治療期間定期檢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腎、肝或造血功能。 單核細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黴素後,較多病人會出現紅斑疹。因此單核細胞增多症的病人應禁用氨苄青黴素類抗生素。 治療期間有出現由黴菌或細菌引起的雙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現雙重感染,應停藥或采取合適的方法繼續治療。 2.患者須知: 用餐時服用本品,以減輕胃腸道副作用。許多抗生素均會引起腹瀉,如出現嚴重腹瀉或持續腹瀉2-3天以上,請谘詢你的醫生。 3.警告: 據報道在青黴素治療過程中有病人發生嚴重的和常見的過敏反應。這種反應易發生在有青黴素過敏史或對多種過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報道個別對青黴素過敏患者在使用頭孢菌素時反應。在開始本品治療前,必須仔細檢查病人的過敏史。如有任何過敏反應發生,必須立即停藥。 嚴重過敏反應需立即用腎上腺素治療,進行吸氧、靜脈注射類固醇、喉管導氣處理。 在所有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結腸炎都有報道,而且可能由輕度發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對服用本品後發生腹瀉的病人應謹慎處理。 抗菌素會改變引起腹瀉的普通菌叢,可能使梭狀芽孢杆菌大量生長。研究表明梭狀芽孢杆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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