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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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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348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於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
孟魯司特鈉咀嚼片
孟魯司特鈉咀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沙丁胺醇。

本品主要成份為孟魯司特鈉。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製藥有限公司

四川大塚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348

國藥準字H2006482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主要用於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本品適用於2歲至14歲兒童哮喘的預防和長期治療,包括預防白天和夜間的哮喘症狀,治療對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預防運動誘發的支氣管收縮。本品適用於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狀(2歲至14歲兒童以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和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應在睡前服用。過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據自身的情況在需要時間服藥。同時患有哮喘和季節性過敏性鼻炎的病人應每晚用藥一次。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 沙丁胺醇過量可引起低鉀血症,應監測血鉀水平。對有心髒症狀(如心動過速,心悸)表現的患者,應考慮中斷本品治療,並給予恰當的對症治療。如給予具有心髒選擇性β-受體阻滯劑。但是對患有支氣管痙攣的患者應慎用β-受體阻滯劑。 沙丁胺醇過量的體征為顯著的心動過速和/或肌肉震顫。應注意對於40撳100μg的本品所含沙丁胺醇相當於4mg的沙丁胺醇片劑。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應輕微,通常不需要終止治療。本品總的不良反應發生率與安慰劑相似。其餘請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除非當對母親預期的受益大於任何可能對胎兒的危害時,孕婦才可考慮使用本品。與其它大多數藥物一樣,僅有少量發表的資料證明人類在懷孕早期使用沙丁胺醇是安全的。對動物的研究表明,當劑量非常高時,會對胎仔造成某些危險。大規模的動物生殖毒性試驗表明,無氟利昂類拋射劑HFA-134A對胎仔發育無損害。 本品的致畸研究顯示本品在β2-受體激動劑出現致畸作用的可比高劑量下,未發現致畸作用,但無人類妊娠和哺乳期使用本品的試驗數據。 由於沙丁胺醇可能泌入乳汁,故非對母親的預期受益大於對新生兒的潛在危險,否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無妊娠婦女研究資料,除非明確需要服藥,孕婦應避免服用本品。全球上市後經驗顯示,妊娠期間使用本品後有罕見的新生兒先天性肢體缺陷的報道。這些婦女中絕大部分在懷孕期間還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療藥物。本品的使用與這些事件的因果關係尚未建立。尚不明確本品是否能從乳汁分泌。由於許多藥物均可從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應慎用本品。兒童用藥:已在6個月至14歲兒童進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個月以下兒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會影響兒童的生長速度。老年用藥:不適用。

成分

主要用於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氣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及預防運動誘發的哮喘,或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本品適用於2歲至14歲兒童哮喘的預防和長期治療,包括預防白天和夜間的哮喘症狀,治療對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預防運動誘發的支氣管收縮。本品適用於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狀(2歲至14歲兒童以減輕季節性過敏性鼻炎和常年性過敏性鼻炎)。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本藥為選擇性腎上腺素β2受體激動藥,能選擇性地激動支氣管平滑肌上的腎上腺素β2受體,有較強的支氣管擴張作用,其作用機製部分是通過激活腺苷酸環化酶,增加細胞內環磷腺苷的合成,從而鬆弛平滑肌,並可通過抑製肥大細胞等致敏細胞釋放過敏反應介質,解除支氣管痙攣。本藥用於支氣管哮喘。 毒理研究:與其它選擇性β2-激動劑相似,對小鼠皮下注射沙丁胺醇顯示致畸性。在一項生殖毒性試驗中,在2.5毫克/公斤劑量下,9.3%的胎仔出現齶裂。在大鼠試驗中,對大鼠整個妊娠期口服給予0.5、2.32、10.75、50毫克/公斤/天沙丁胺醇未出現明顯胎仔異常。僅在最高劑量組出現新生仔鼠死亡率上升,原因是母鼠疏於照料。在家兔的生殖毒性試驗中,在口服劑量50毫克/公斤/天(即,遠遠高於人類常規劑量),胎仔出現治療相關變化,包括眼瞼開放(無瞼)、繼發齶裂口(齶裂)、顱骨前額骨化(顱裂)、以及四肢彎曲。改變本品的處方對沙丁胺醇毒性無影響。 本品采用的無氟利昂拋射劑HFA-134A,在非常高的氣化物濃度下(遠遠超出患者常規用藥量中的拋射劑量),對多個種屬的動物暴露天數為兩年的試驗中,未見毒性反應。

注意事項

1.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與CYP3A4強抑製劑合用;5.可能引起精神係統不良反應,如出現異常應及時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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