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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感冒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4021019

生產企業: 廣東新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塞曲司特片
塞曲司特片
主要成分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啡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輔料為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為塞曲司特。

生產企業

廣東新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魯抗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4021019

國藥準字H2007010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等。

本品適用於治療輕、中度支氣管哮喘。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用法:口服,本品應在晚飯後服用。用量:成人一次2片(2*40mg),每日一次,或遵醫囑。本品應在晚飯後服用。

副作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極少數病人(小於0.1%)偶見伴隨著黃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礙,還有報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應作停藥處理。少數病人(在0.1~5%之內)可能出現:1.過敏性症狀,如皮疹、瘙癢,可停藥處理;2.消化係統,如惡心、嘔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適、腹痛、腹瀉、便秘、口渴;3.血液係統:鼻出血、皮下出血、貧血、嗜酸性細胞增多;4.精神係統:嗜睡、頭痛、頭暈等;5.其它:倦怠、浮腫、心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對孕婦或可能已懷孕的婦女給藥時,既要考慮治療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斷其危險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給藥試驗中,與對照組相比,給藥組動物的貧血和二次誘發胎兒心室間隔缺損現象明顯升高,由於尚沒有妊娠婦女的研究資料,故妊娠婦女應禁用。哺乳期婦女如服藥,必須停止哺乳。兒童用藥:尚沒有資料證實本品用於兒童的安全性。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服藥應從低劑量(40mg/日)開始,隨時觀察其狀態。老年患者的藥動學研究發現下列傾向:血藥半衰期延長,血漿濃度的藥時曲線下麵積變大。

成分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等。

本品適用於治療輕、中度支氣管哮喘。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4、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7、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優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品不同於支氣管擴張劑和甾體激素,不能立即緩解已發作的哮喘,而是通過消除各種症狀,改善肺功能,從而有效地抑製哮喘的產生和發展。 2.服用本品如出現哮喘大發作,必須給予甾體激素或支氣管擴張劑。 3.激素依賴性患者服用本品,應在醫生指導下逐漸減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時會引起黃疸或肝功能異常,並偶見急性肝炎的報告,因此應定期監測肝髒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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