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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感冒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4021019

生產企業: 廣東新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利巴韋林含片
利巴韋林含片
主要成分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啡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輔料為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為:利巴韋林。

生產企業

廣東新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華南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4021019

國藥準字H4402499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等。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膚皰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療程7~14天。2.小兒每日按體重10mg/kg,分4次服用,療程7天。6歲以下小兒口服劑量未定。

副作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貧血、乏力等,停藥後即消失。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疲倦、頭痛、失眠、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輕度腹瀉、便秘等,並可致紅細胞、白細胞及血紅蛋白下降。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本品有較強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劑量1mg/kg即引起胚胎損害,故禁用於孕婦和有可能懷孕的婦女(本品在體內消除很慢,停藥後4周尚不能完全自體內清除)。2.少量藥物由乳汁排泄,且對母子二代動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期間需暫停哺乳,乳汁也應丟棄。由於哺乳期婦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於此種病例。兒童用藥:6歲以下小兒口服劑量未定。老年用藥:老年人不推薦應用。

成分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等。

適用於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與支氣管炎,皮膚皰疹病毒感染。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4、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7、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優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有嚴重貧血、肝功能異常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口服本品後引起血膽紅素增高者可高達25%。大劑量可引起血紅蛋白含量下降。 3.盡早用藥。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內給藥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於未經實驗室確診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長期或大劑量服用對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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