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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福(布洛芬凝膠)
琴福(布洛芬凝膠)

琴福(布洛芬凝膠)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琴福(布洛芬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0970093

生產企業: 悅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緩解局部軟組織疼痛,如肌肉痛、關節痛、腰背痛,以及扭傷、拉傷、勞損引起的疼痛,也可用於骨關節炎的對症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琴福(布洛芬凝膠)
琴福(布洛芬凝膠)
玻璃酸鈉滴眼液
玻璃酸鈉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毫克,輔料為:卡波姆、丙二醇、異丙醇、薄荷腦、羥苯乙酯、三乙醇胺、純化水。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鈉10mg。輔料為:無水枸櫞酸、枸櫞酸鈉、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產企業

悅康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德國悟茲法姆藥業集團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0970093

注冊證號H2015015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緩解局部軟組織疼痛,如肌肉痛、關節痛、腰背痛,以及扭傷、拉傷、勞損引起的疼痛,也可用於骨關節炎的對症治療。

用於幹眼症,緩解幹眼症狀。

用法用量

外用。依患處麵積大小,用本品適量輕輕揉搓,每日3-4次。

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需使用頻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隱形眼鏡時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軟性隱形眼鏡的配戴更加舒適,且不會形成任何的附著或殘留物。本品適於長期治療。

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對丙二醇過敏者禁用。

詳情見產品說明書

禁忌

本品可以用於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成分

用於緩解局部軟組織疼痛,如肌肉痛、關節痛、腰背痛,以及扭傷、拉傷、勞損引起的疼痛,也可用於骨關節炎的對症治療。

用於幹眼症,緩解幹眼症狀。

藥理作用

偶有皮膚搔癢、發紅、皮疹等,用藥片刻後即消失,極個別病人有頭暈及輕度胃腸道不適,一般可耐受,停藥後即消失。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鈉鹽,是一種存在於眼部和身體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質。玻璃酸鈉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麵形成一種規則、穩定、長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會引起視力模糊並可長時間保護眼睛不會有幹澀和刺激感。治療幹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淚液膜的穩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種與粘蛋白(1種淚液成分)化學結構、分子量和流變學性質都相似的物質。由於它的粘彈性,眼睛可以保持潤滑而不會引起視力損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結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麵的濕潤。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3.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4.不得用於皮膚破損處及感染性創口,且不宜大麵積使用。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切勿將滴瓶頭接觸眼瞼及其表麵,以防汙染。2.海露玻璃酸鈉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藥同時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請在30分鍾後再使用本品。眼膏應在使用本品後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頻率。如每天使用需超過10次,請在眼科醫生指導下使用。4.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老人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現眼部痛癢、燒灼感、眼睛刺痛、結膜充血等不適症狀時,應停止使用,嚴重者應到醫院就診。6.使用本品症狀未見改善時,應停止使用。7.為防止汙染,不應與其他人通用。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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