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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感冒靈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4021754

生產企業: 廣州白雲山和記黃埔中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氫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崗梅、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薄荷油、咖啡因、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輔料為蔗糖、乙醇。

本品主要成份為氫溴酸右美沙芬,每100毫升含氫溴酸右美沙芬0.15克,輔料為枸櫞酸、蔗糖、苯甲酸鈉及檸檬黃。

生產企業

廣州白雲山和記黃埔中藥有限公司

南京海鯨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4021754

國藥準字H2009358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用於幹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氣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一次10克(1袋),一日3次。

口服。12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12歲以下兒童用量見下表:年齡1~3歲,體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3毫升;年齡4~6歲,體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4毫升;年齡7~9歲,體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5毫升;年齡10~12歲,體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6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可見頭暈、頭痛、嗜睡、易激動、噯氣、食欲缺乏、便秘、惡心、皮膚過敏等,但不影響療效。停藥後上述反應可自行消失。過量可引起神誌不清,支氣管痙攣,呼吸抑製。

禁忌

藥理作用

本品為中樞性鎮咳藥,可抑製延腦咳嗽中樞而產生鎮咳作用。其鎮咳作用與可待因相等或稍強。一般治療劑量不抑製呼吸,長期服用無成癮性和耐受性。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4.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7.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1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時請谘詢醫師。 2.用藥7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婦慎用。 5.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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