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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3510

生產企業: 廣東鬆下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解毒散結膠囊
解毒散結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黃芩、黃連、苦參、丹參、連翹、茵陳、虎杖、陳皮。輔料為倍他環糊精、糊精、二氧化矽。

生產企業

廣東鬆下藥業有限公司

河南羚銳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4023510

國藥準字Z2012001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清熱燥濕、瀉火解毒、活血散結適用於尋常性痤瘡(肺胃熱盛或兼胃腸濕熱證)分級為一業級症見黑頭粉刺、紅色丘疹及淺表性小膿皰為主,或伴少量結節:新發生的炎性皮損腫痛;顏麵油滑光亮,口幹粘苦,大便秘結,尿黃;舌質紅,苔黃膩或白,脈弦滑或滑數。

用法用量

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癬,一日1次,症狀消失後應繼續用藥7天,以防複發。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療程4周。

副作用

尚不明確。

1個別患者出現輕度口幹、輕度腹痛腹瀉、食欲減退、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應。 2臨床試驗過程中,試驗組1例患者用藥期間出現ALT升高,與用藥可能無關。

禁忌

成分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

清熱燥濕、瀉火解毒、活血散結適用於尋常性痤瘡(肺胃熱盛或兼胃腸濕熱證)分級為一業級症見黑頭粉刺、紅色丘疹及淺表性小膿皰為主,或伴少量結節:新發生的炎性皮損腫痛;顏麵油滑光亮,口幹粘苦,大便秘結,尿黃;舌質紅,苔黃膩或白,脈弦滑或滑數。

藥理作用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忌煙酒、辛辣、油膩及腥發食物。 2.保持麵部衛生,切忌以手擠壓患處。不宜濫用化妝品及外塗藥物,必要時應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 3.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4.牌虛便溏者慎用。有高血壓、心髒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孕婦慎用,井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兒童、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服藥後大便次數增多且不成形者,應的情減量。 7.服藥期間如出現其他不適應到醫院就診。 8.如有較多囊腫、膿瘡、結節等損害者。應去醫院就診。 9.用藥2周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3.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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