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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0849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鹽酸多西環素片
鹽酸多西環素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利福平。

本品的主要成分為鹽酸多西環素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廣東華南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0849

國藥準字H4402500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1.本品作為選用藥物之一可用於下列疾病:(1)立克次體病,如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寒、洛磯山熱、恙蟲病和Q熱。(2)支原體屬感染。(3)衣原體屬感染,包括鸚鵡熱、性病、淋巴肉牙腫、非特異性尿道炎、輸卵管炎、宮頸炎及沙眼。(4)回歸熱。(5)布魯菌病。(6)霍亂。(7)兔熱病。(8)鼠疫。(9)軟下疳。治療布魯菌病和鼠疫時需與氨基糖苷類聯合應用。2.由於目前常見致病菌對四環素類耐藥現象嚴重,僅在病原菌對本品敏感時,方有應用指征。葡萄球菌屬大多對本品耐藥。3.本品可用於對青黴素類過敏患者的破傷風、氣性壞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鉤端螺旋體病以及放線菌屬、李斯特菌感染。4.可用於中、重度痤瘡患者作為輔助治療。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抗菌及抗寄生蟲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時1次,繼以100~200m...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消化係統:本品口服可引起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胃腸道反應。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潰瘍的報道,多發生於服藥後立即臥床的患者。2.肝毒性:脂肪肝變性患者和妊娠期婦女容易發生,亦可發生於並無上述情況的患者。偶可發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與肝毒性同時發生,患者並不伴有原發肝病。3.過敏反應:多為斑丘疹和紅斑,少數病人可有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係統性紅斑狼瘡皮損加重,表皮剝脫性皮炎並不常見。偶有過敏性休克和哮喘發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曬可有光敏現象。所以,建議患者服用本品期間不要直接暴露於陽光或紫外線下,一旦皮膚有紅斑應立即停藥。4.血液係統:偶可引起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和嗜酸粒細胞減少。5.中樞神經係統:偶可致良性顱內壓增高,可表現為頭痛、嘔吐、視神經乳頭水腫等,停藥後可緩解。6.二重感染:長期應用本品可發生耐藥金黃色葡萄球菌、革蘭陰性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嚴重者可致敗血症。7.四環素類的應用可使人體內正常菌群減少,並致維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現口幹、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禁忌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1.本品作為選用藥物之一可用於下列疾病:(1)立克次體病,如流行性斑疹傷寒、地方性斑疹傷寒、洛磯山熱、恙蟲病和Q熱。(2)支原體屬感染。(3)衣原體屬感染,包括鸚鵡熱、性病、淋巴肉牙腫、非特異性尿道炎、輸卵管炎、宮頸炎及沙眼。(4)回歸熱。(5)布魯菌病。(6)霍亂。(7)兔熱病。(8)鼠疫。(9)軟下疳。治療布魯菌病和鼠疫時需與氨基糖苷類聯合應用。2.由於目前常見致病菌對四環素類耐藥現象嚴重,僅在病原菌對本品敏感時,方有應用指征。葡萄球菌屬大多對本品耐藥。3.本品可用於對青黴素類過敏患者的破傷風、氣性壞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鉤端螺旋體病以及放線菌屬、李斯特菌感染。4.可用於中、重度痤瘡患者作為輔助治療。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 4.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四環素類抗生素。該品對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黴素的淋病奈瑟菌對多西環素也耐藥。多年來由於四環素類的廣泛應用,臨床常見病原菌對該品耐藥現象嚴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及多數革蘭陰性杆菌。該品與四環素類抗生素不同品種之間存在交叉耐藥。該品作用機製為藥物能特異性與細菌核糖體30S亞基的A位置結合,抑製肽鏈的增長和影響細菌蛋白質的合成。動物試驗證實該品有致畸性。體外試驗表明該品在一定濃度時有致突變的可能。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 (4)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應用本品時可能發生耐藥菌的過度繁殖。一旦發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並予以相應治療。2.治療性病時,如懷疑同時合並梅毒螺旋體感染,用藥前須行暗視野顯微鏡檢查及血清學檢查,後者每月1次,至少4次。3.長期用藥時應定期隨訪檢查血常規以及肝功能。4.腎功能減退患者可應用本品,不必調整劑量,應用本品時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5.本品可與食品、牛奶或含碳酸鹽飲料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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