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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0849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依托紅黴素顆粒
依托紅黴素顆粒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份為:依托紅黴素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亞寶藥業四川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0849

國藥準字H140213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兒童每日按體重20~30mg/kg,分3~4...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1.服用該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   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   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的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其他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用藥(青黴素的替代用藥)。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 4.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丙酸酯的十二烷基硫酸鹽,對葡萄球菌屬、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可對本品呈現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杆菌和梭杆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也有抑製作用。本品係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處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成可逆性結合,阻斷了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了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細菌蛋白質合成受抑製。本品僅對分裂活躍的細菌有效。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 (4)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1.交叉過敏: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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