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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維拉帕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0858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傲坦(奧美沙坦酯片)
傲坦(奧美沙坦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維拉帕米。

傲坦主要成份為奧美沙坦酯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第一三共製藥(上海)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0858

國藥準字H2006037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

本品適用於高血壓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通過調整劑量達到個體化治療。安全有效的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 1.心絞痛: 一般劑量為維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劑量為40mg/次,一日三次。約在藥後8小時根據療效和安全評估決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顫動服用洋地黃治療的病人,每日總量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未服用洋地黃的病人)成人的每日總量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齡1~5歲: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時40~80mg。>5歲:每隔6~8小時80mg。 3.原發性高血壓: 一般起始劑量為80mg,一日三次。使用劑量可達每日260~480mg。對低劑量即有反應的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應考慮起始劑量為40mg,一日三次。

劑量應個體化作為單一治療的藥物通常推薦起始劑量為20mg每日次對經2周治療後仍需進一步降低血壓的患者劑量可增至40mg,劑量大於20mg未顯示出更大的降壓效果當日劑量相同時每日2次給藥與每日1次給藥相比沒有顯示出優越性,無論進食與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與其他利尿劑合用也可以與其他抗高血壓藥物聯合使用,對老年人中度到明顯的肝腎功能損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鍾)的患者服用傲坦無需調整劑量,對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腎功能損害的患者)必須在周密的醫學監護下使用奧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慮使用較低的起始劑量。

副作用

1.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竇綜合征(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並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對鹽酸維拉帕米過敏的病人。

對奧美沙坦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用於:

本品適用於高血壓的治療。

藥理作用

以推薦的單劑量和每日總量為起始劑量並逐漸向上調整劑量用藥,嚴重不良反應少見。發生率在1~10%的不良反應:便秘(7.2%);眩暈﹑輕度頭痛(3.5%);惡心(2.7%);低血壓(2.5%);頭痛(2.2%)。外周水腫(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竇性心動過緩,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滯;皮疹(1.2%);乏力;心悸;轉氨酶升高,伴或不伴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的升高,這種升高有時是一過性的,甚至繼續使用維拉帕米仍可消失。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低血壓;心動過速;潮紅;溢乳;牙齦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腸梗阻等。

在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中,接受奧美沙坦酯治療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項發生率大於1%且高於安慰劑治療組的不良事件是頭暈(3%vs1%);發生率與安慰劑相似,大於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氣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瀉、頭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竇炎。

注意事項

1.心力衰竭: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後負荷(降低循環血管阻力)而代償,淨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避免使用維拉帕米.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製臨床症狀. 2.預激綜合症: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房室旁路通道合並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道,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因此禁止使用. 3.傳導阻滯:維拉帕米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滯﹑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有時伴有結性逸搏.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3.8%).當出現顯著的Ⅰ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展成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時,需要減量或停藥. 4.肝功能損害:因維拉帕米在肝內廣泛代謝,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嚴重肝功能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至14~16小時,該類病人隻需服用正常劑量的20%. 5.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 6.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肌肉傳導,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 7.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 8.因維拉帕米可引起轉氨酶增高,為慎重起見,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1.腎動脈狹窄:ACE抑製劑可能使單側或者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還沒有在此類患者中長期使用傲坦的經驗,但是可能會出現類似的結果。 2.腎功能損害:在那些腎功能依賴於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係統活性的患者中(如嚴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製劑和AT1受體拮抗劑,可能出現少尿和/或進行性氮質免疫,性腎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見),在此類患者中使用奧美沙坦酯治療。 3.胎兒/新生兒發病和死亡:對D類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於RAS的藥物與胎兒和新生兒的損傷有關。一旦發現妊娠,應當盡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鈉:患者的低血壓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鈉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劑量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後可能會發生症狀性低血壓,必須在周密的醫療監護下使用該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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