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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維拉帕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0858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地高辛片
地高辛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維拉帕米。

每片含地高辛0.25mg。化學名:3β-[[O-2,6-二脫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上海上藥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0858

國藥準字H3102067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

1.用於高血壓、瓣膜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於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於肺源性心髒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於控製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通過調整劑量達到個體化治療。安全有效的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 1.心絞痛: 一般劑量為維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劑量為40mg/次,一日三次。約在藥後8小時根據療效和安全評估決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顫動服用洋地黃治療的病人,每日總量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未服用洋地黃的病人)成人的每日總量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齡1~5歲: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時40~80mg。>5歲:每隔6~8小時80mg。 3.原發性高血壓: 一般起始劑量為80mg,一日三次。使用劑量可達每日260~480mg。對低劑量即有反應的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應考慮起始劑量為40mg,一日三次。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常用0.125~0.5mg(即1/2片~2片),每日一次,7天可達穩態血藥濃度;若達快速負荷量,可每6~8小時給藥0.25mg(1片),總劑量0.75~1.25mg/日(每日3片~5片):維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每日1次,每次1/2片~2片)。 2.小兒常用量,口服: 本品總量,早產兒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兒,0.03~0.04mg/kg:1月~2歲,0.05~0.06mg/kg;2~5歲,0.03~0.04mg/kg;5~10歲,0.02~0.035mg/kg;10歲或10歲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總量分3次或每6~8小時給予。維持量為總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時1次或每日1次。在小嬰幼兒(尤其早產兒)需仔細滴定劑量和密切監測血藥濃度和心電圖。近年通過研究證明,地高辛逐日給予一定劑量,經6~7天能在體內達到穩定的濃度而發揮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著者,可逐日按5.5g/kg給藥,也能獲得滿意的治療效果,並能減少中毒發生率。

副作用

1.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竇綜合征(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並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對鹽酸維拉帕米過敏的病人。

1.常見的不良反應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納不佳或惡心﹑嘔吐(刺激延髓中樞)﹑下腹痛﹑異常的無力﹑軟弱。 2.少見的反應包括:視力模糊或色視,如黃視﹑綠視﹑腹瀉﹑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如精神抑鬱或錯亂。 3.罕見的反應包括:嗜睡﹑頭痛及皮疹﹑尋麻疹(過敏反應)。 4.在洋地黃的中毒表現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見者為室性早搏,約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應的23%。其次為房室傳導阻滯,陣發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動過速,陣發性房性心動過速伴房室傳導阻滯,室性心動過速﹑竇性停搏﹑心室顫動等。兒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應多見,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見。新生兒可有P-R間期延長。

禁忌

成分

本品用於:

1.用於高血壓、瓣膜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適用於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的心功能不全;對於肺源性心髒病、心肌嚴重缺血、活動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嚴重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及維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療效差;2.用於控製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動過速。

藥理作用

以推薦的單劑量和每日總量為起始劑量並逐漸向上調整劑量用藥,嚴重不良反應少見。發生率在1~10%的不良反應:便秘(7.2%);眩暈﹑輕度頭痛(3.5%);惡心(2.7%);低血壓(2.5%);頭痛(2.2%)。外周水腫(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竇性心動過緩,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滯;皮疹(1.2%);乏力;心悸;轉氨酶升高,伴或不伴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的升高,這種升高有時是一過性的,甚至繼續使用維拉帕米仍可消失。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低血壓;心動過速;潮紅;溢乳;牙齦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腸梗阻等。

注意事項

1.心力衰竭: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後負荷(降低循環血管阻力)而代償,淨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避免使用維拉帕米.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製臨床症狀. 2.預激綜合症: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房室旁路通道合並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道,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因此禁止使用. 3.傳導阻滯:維拉帕米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滯﹑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有時伴有結性逸搏.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3.8%).當出現顯著的Ⅰ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展成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時,需要減量或停藥. 4.肝功能損害:因維拉帕米在肝內廣泛代謝,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嚴重肝功能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至14~16小時,該類病人隻需服用正常劑量的20%. 5.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 6.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肌肉傳導,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 7.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 8.因維拉帕米可引起轉氨酶增高,為慎重起見,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1.不宜與酸﹑堿類配伍。 2.慎用: 低鉀血症;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高鈣血症;甲狀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髒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腎功能損害。 3.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血壓﹑心率及心律;心電圖;心功能監測;電解質尤其鉀﹑鈣﹑鎂;腎功能;疑有洋地黃中毒時,應作地高辛血藥濃度測定。過量時,由於蓄積性小,-般於停藥後1~2天中毒表現可以消退。 4.應用時注意監測地高辛血藥濃度。 5.應用本品劑量應個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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