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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維拉帕米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0858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維拉帕米片
鹽酸普萘洛爾片
鹽酸普萘洛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維拉帕米。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普萘洛爾。

生產企業

石家莊科迪藥業有限公司

北京中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0858

國藥準字H1302058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

1.作為二級預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它抗高血壓藥合用。3.勞力型心絞痛。4.控製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別是與兒茶酚胺有關或洋地黃引起心律失常。可用於洋地黃療效不佳的房撲、房顫心室事的控製,也可用於頑固性期前收縮,改善患者的症狀。5.減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壓差,減輕心絞痛、心悸與昏厥等症狀。6.配合α受體阻滯劑用於嗜鉻細胞瘤病人控製心動過速。7.用於控製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心率過快,也可用於治療甲狀腺危象。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通過調整劑量達到個體化治療。安全有效的劑量為不超過480mg/日。 1.心絞痛: 一般劑量為維拉帕米80~120mg/次,一日三次。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人的安全劑量為40mg/次,一日三次。約在藥後8小時根據療效和安全評估決定是否增量。 2.心律失常: 慢性心房顫動服用洋地黃治療的病人,每日總量為240~220mg,分三次或四次/日。預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未服用洋地黃的病人)成人的每日總量為240~480mg,一日三次或四次。年齡1~5歲:每日量4~8mg/kg,一日分三次;或每隔8小時40~80mg。>5歲:每隔6~8小時80mg。 3.原發性高血壓: 一般起始劑量為80mg,一日三次。使用劑量可達每日260~480mg。對低劑量即有反應的老年人或體型瘦小者,應考慮起始劑量為40mg,一日三次。

1.高血壓:口服,初始劑量10mg(1片),每日3-4次,可單獨使用或與利尿劑合用。劑量應逐漸增加,日最大幫量200mg(20片)。2.心絞痛:開始時5-10(0.5-l片),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1-2片),可漸增至每日200mg(20片),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次10-30mg(1-3片),日服3-4次,應根據需要及耐受程度量。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3-24片),日服2-3次。5.肥厚性心肌病:10-20mg(1-2片),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調整劑量。6.嗜鉻細胞瘤:10-20mg(1-2片),每日3-4次。術前用三天,一般應先用受體阻滯劑,待藥效穩定後加用普萘洛爾。

副作用

1.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竇綜合征(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滯(已安裝並行使功能的心髒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合並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對鹽酸維拉帕米過敏的病人。

應用本品可出現眩暈、神智模糊(尤見於老年人)、精神抑鬱、反應遲鈍等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頭昏(低血壓所致);心率過慢(<50次/分鍾);較少見的有支氣管痙攣及呼吸困難、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見的有發熱和咽痛(粒細胞缺乏)、皮疹(過敏反應)、出血傾向(血小板減少);不良反應持續存在時,須格外警惕雷諾氏征樣四肢冰冷、腹瀉、倦怠、眼口或皮膚幹燥、惡心、指趾麻木、異常疲乏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有報道妊娠高血壓者用後可導致宮內胎兒發育遲緩,分娩時無力造成難產,新生兒可產低血壓、低血糖、呼吸抑製、及心率減慢,盡管有報道對母親及胎兒無影響,但必須慎用,不宜作為孕婦第一線 治療用藥。本品可少量從乳汁巾分泌,故哺乳期婦女慎用。兒童用藥:尚未確定,一般按體重每日0.5-1.0mg/kg,分次口服。根據體重計算兒童用量,本品血藥濃度治療範圍與成人相似。但是按體表麵積計算的兒童劑量,本品血藥濃度治療範圍高於成人。有報道認為,先天愚型患者服用本品時,血藥濃度升高,從而提高生物利用度。老年用藥:因老年患者對藥物代謝與排泄能力低,使用本品時應適當調節劑量。

成分

本品用於:

1.作為二級預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2.高血壓(單獨或與其它抗高血壓藥合用。3.勞力型心絞痛。4.控製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別是與兒茶酚胺有關或洋地黃引起心律失常。可用於洋地黃療效不佳的房撲、房顫心室事的控製,也可用於頑固性期前收縮,改善患者的症狀。5.減低肥厚性心肌病流出道壓差,減輕心絞痛、心悸與昏厥等症狀。6.配合α受體阻滯劑用於嗜鉻細胞瘤病人控製心動過速。7.用於控製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心率過快,也可用於治療甲狀腺危象。

藥理作用

以推薦的單劑量和每日總量為起始劑量並逐漸向上調整劑量用藥,嚴重不良反應少見。發生率在1~10%的不良反應:便秘(7.2%);眩暈﹑輕度頭痛(3.5%);惡心(2.7%);低血壓(2.5%);頭痛(2.2%)。外周水腫(2.1%);充血性心力衰竭(1.8%);竇性心動過緩,Ⅰ度﹑Ⅱ度或Ⅲ度房室阻滯;皮疹(1.2%);乏力;心悸;轉氨酶升高,伴或不伴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的升高,這種升高有時是一過性的,甚至繼續使用維拉帕米仍可消失。發生率<1%的不良反應:低血壓;心動過速;潮紅;溢乳;牙齦增生;非梗阻性麻痹性腸梗阻等。

注意事項

1.心力衰竭:維拉帕米的負性肌力作用可因其減輕後負荷(降低循環血管阻力)而代償,淨效應不損害心室功能.但是嚴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壓大於20mmHg或射血分數小於2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體阻滯劑治療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礙的病人,避免使用維拉帕米.必須使用維拉帕米的輕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療之前需已有洋地黃類或利尿劑控製臨床症狀. 2.預激綜合症:維拉帕米會加速房室旁路前向傳導.房室旁路通道合並心房撲動或心房顫動病人靜脈用維拉帕米治療,會通過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傳導,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誘發心室顫動.雖然口服維拉帕米未見上述報道,但這種病人接受口服維拉帕米可能有危險,因此禁止使用. 3.傳導阻滯:維拉帕米可能導致房室結和竇房結傳導阻滯,與血漿濃度增高相關,尤其是在治療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滯﹑一過性竇性心動過緩,有時伴有結性逸搏.高度房室傳導阻滯不常見(3.8%).當出現顯著的Ⅰ度房室傳導阻滯或逐漸發展成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時,需要減量或停藥. 4.肝功能損害:因維拉帕米在肝內廣泛代謝,肝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嚴重肝功能不全時維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長至14~16小時,該類病人隻需服用正常劑量的20%. 5.腎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慎用維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維拉帕米. 6.神經肌肉傳導減弱:有報道維拉帕米減弱肌肉萎縮病人的神經肌肉傳導,該類病人可能需要減量. 7.血清鈣:維拉帕米不改變血清鈣濃度,但也有高於正常範圍的血鈣水平可能影響維拉帕米療效的報道. 8.因維拉帕米可引起轉氨酶增高,為慎重起見,接受維拉帕米治療的患者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1.本品口服可空腔或與食物共進,後者可延緩肝內代謝,提高生物利用度。 2.β受體阻滯劑的耐受垂個體差異大,用量必須個體化。首次用本品時需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並密切觀察反應以免發生意外。 3.注意本品血藥濃度不能完全預示藥理效應,故還應根據心率及血壓等臨床征象指導臨床用藥。 4.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驟停,否則可出現心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動過速。 5.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驟停,否則使甲亢症狀加重。 6.長期用本品者撤藥須逐漸遞減劑量,至少經過3天,一般為2周。 7.長期應用本品可在少數病人出現心力衰竭,倘若出現,可用洋地黃苷類和(或)利尿劑糾正,並逐漸遞減劑量,最後停用。 8.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無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應定期檢查血糖。並逐漸遞減劑量, 9.服用本品期間應定期檢查血常規、血壓、心功能、肝腎功能等。 10.對診斷的幹擾:服用本品時,測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鉀、甘油三醣、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時會增高。腎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產物可蓄積於血中,幹擾測定血清膽紅質的重氮反應,出現假陽性。 11.下列情況慎用本品:過敏史、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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